中标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维保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39.4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yz-g2024-0008
预算金额239.44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徐海明0516-808008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明0516-83006601
中标公司苏成(江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9.4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JSYZ-G2024-0008
二、项目名称: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宏程、徐海明、戴冰、陈铁山、朱克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26155.84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9月27日
2.定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3.各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
联系人:徐海明
联系电话:0516-80800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鼓楼区中山北路300号君盛广场1幢1单元1207号、1208号、1209号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516-83006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明
电话:0516-830066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成(江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300748191062L | 徐州市鼓楼区广山路50号 | 85.4(均分制) | 23944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 市政府所属大楼:市行政中心(中院、东院、西院)、便民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原规划局南楼、边检站、老城区国土大厦B座、城建大厦等集中办公区(建筑面积约37.9万㎡),电气火灾监测和用电安全托管服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 在行政中心总配电室(中院)建一套《电气火灾联网监控系统》调度监控大平台,可以对电气火灾隐患点及电力设备运行数据实时查看,遇到故障提前告警、实时预警、报警。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宏程、徐海明、戴冰、陈铁山、朱克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26155.84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9月27日
2.定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3.各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
联系人:徐海明
联系电话:0516-80800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鼓楼区中山北路300号君盛广场1幢1单元1207号、1208号、1209号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516-83006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明
电话:0516-830066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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