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6 15:35信息来源:
电科嘉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电科嘉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涞水审批投资核字[2018]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电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电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全权委托,现对电科嘉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监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涞水县石亭镇东龙泉村;
2.2建设规模:建筑高度不高于54m;电科嘉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53380.4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34476.8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18903.62平方米。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质量标准:河北省优质工程。
2.5招标范围:电科嘉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全区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内外装饰、给排水(包含给水、热水、排水、压力排水、雨水、冷凝水)、消防(消火栓、独立灭火器、喷淋、消防电、排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暖通(地暖、通风、新风)、电气(电力配电、照明、语音、数据管线布置、有线电视、可视对讲、防雷接地、视频安防系统)、人防(建筑、土建、电气、暖通、给排水设备人防工程)、抗震支架、充电桩、车库精装修、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电梯等。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总监承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在建项目担任总监,总监被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2)总监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总监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根据《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管理规定》和《关于公布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A、B、C、监理)考核结果的通知》的规定,总监和监理工程师须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在建设规划局门户网站查询)。
3.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进冀备案手续: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4.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申请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申请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4月30日09:00至2020年5月5日17:00(北京时间)。
5.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0日09:30 时分,递交申请文件地点为河北省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东大街73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开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联系人:王子建
电话:18210996598
邮箱:diankelaishu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2层
联系人:陈星
电 话:010-64234103、13911211927
电子邮箱:4113766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