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BQC-202309SL-009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67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309sl-009001001
预算金额16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713-72198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HBQC-202309SL-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9SL-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2023】102号、【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刘河镇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刘河镇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规模:1、杨寨村灌溉工程:1) 河道衬砌:新建护岸1835米;2)渠道工程:杨寨支渠护砌2350米,新建引水渠500米。3)塘堰工程:新建塘堰2痤,整治塘堰39座。4)配套工程:新建进水闸1座、倒虹吸1座、泵站1座 。2、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1)大坝拆除:大坝坝体土方开挖15.29万立方米,其中14.54万立方米土方运至废弃磁铁矿坑填埋,剩余0.75万立方米表层土用于水保复绿。2)配套工程:输水涵管、溢洪道等配套建筑物拆除。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蕲春县刘河镇杨寨村灌溉工程与云雾庵水库报废大坝拆除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技施阶段)、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试运行等建设内容的实施;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以及本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27
合同估算价:167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① 近 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水利工程(含水保、移民、安全饮水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水利水电工程(含水保、移民、安全饮水工程)设计业绩。
③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水利水电工程(含水保、移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业绩。
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③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上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和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 元,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总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8、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负责人(含:总包项目负责人)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9.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09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刘河镇水利管理站
代理机构:
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院内
地址:
蕲春县漕河新一路10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游先生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0713-7219867
电话:
136360322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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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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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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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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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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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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