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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医一院金山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流标及重新招标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重医一院金山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流标及重新招标的公告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潜在投标人:
重医一院金山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工程(第二次)于2023年1月6日9时30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截止开标时间共有6家投标单位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交了投标文件。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投标事宜,故向我院提交了放弃函。
我院依据渝公管发〔2020〕22号中“放弃中标后原则上应重新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原则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指导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规定,故本次招标流标,我院决定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次招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年02月21日
新建MicrosoftWord97-2003文档.doc
新建MicrosoftWord97-2003文档.pdf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潜在投标人:
重医一院金山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工程(第二次)于2023年1月6日9时30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截止开标时间共有6家投标单位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交了投标文件。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投标事宜,故向我院提交了放弃函。
我院依据渝公管发〔2020〕22号中“放弃中标后原则上应重新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原则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指导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规定,故本次招标流标,我院决定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次招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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