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珙县上罗镇大民村1社上罗中学西北侧危岩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金额
24.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brhtzb-2023-03005
预算金额2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先生0831-46258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磋商邀请公告
 
   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拟对珙县上罗镇大民村1社上罗中学西北侧危岩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RHTZB-2023-03005。
2.采购项目名称:珙县上罗镇大民村1社上罗中学西北侧危岩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3.采购人: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采购代理机构: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2415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采购项目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一个包,设置一名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① 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工环)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工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4号)相关规定,市场主体承担的四川省范围内自然资源系统组织的地质灾害工程防治项目(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危险性评估、调查排查、监测预警等项目),应在合同或委托书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自行登陆信用平台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息更新并上传证明材料,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信用平台对项目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其中,未参加信用评价的市场主体应自行在信用平台注册登陆填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息等相关内容,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项目监管。市场主体应在填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信息时,完成项目相关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关联锁定,锁定后的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锁定后人员确需变更的,市场主体可向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其审核同意后予以变更。
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时(指本项目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成交公告截止之日止),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再次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招标采购;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时没有在其他未完成项目任职,成交后至施工图设计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若查实以上情形,其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将查询信用平台,核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信息,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4号)相关规定,以不良行为代码DZBL-3投标(重大)不良行为“因自身原因,投标活动中存在重大问题”作出行政处罚。
④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采购。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本项目磋商和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03月14日09:30至2023年03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现场或远程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
获取方式:
(1)网上(远程)获取: 投标人网上(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按照附件中的《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报名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将已填写的《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1684744917@qq.com。
注:《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2)现场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提前填写《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报名登记表》,在获取采购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珙县巡场镇民生路80号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831-4312193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栋3楼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831-462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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