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服务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ynsj-2024-f-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老师022-88391355
中标公司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服务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
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TJYNSJ-2024-F-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服务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项
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
滨海新区大港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服务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
项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服务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夫港医院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服务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
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I、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标会。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0囗09 时00分到2024年01月11囗17 时00分
获取方式: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
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日编号+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
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泗水道支行 帐号:
02242401040001115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日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
文形式发送至YNZBDL_01@163.com, 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TJYNSJ-
2024-F-002报名信息。(4)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注
本项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5)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6)报名后如放弃谈判,请将《放弃谈判函》送达我司,未及时
递交《放弃谈判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时 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3号楼2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 H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3号楼2门
七、其他
1、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供应商: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滨海新
区大港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是由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接口开发工
作,为医院诊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化支撑。现需要进行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
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需要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改造。为保持系统一致性和服务配套性的要求,
建议由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的医院信息系统基于医保信息平台上进行医保电了
凭证企流程改造服务和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工作。
本项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
购的”。拟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3、公示期:2021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共五天。
4、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纸质实名书面形式(包含提出异议
的供应商名称、异议内容、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体
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环路120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631093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3号楼2门
联系人: 赵老师
电 话: 022-88391355
电子邮件: YN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八(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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