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公司1条铁路运输专用线招租(年租金底价88739.00元、租期三年)
金额
8.8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09fczz248983
预算金额8.87万元
招标联系人-1589481556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公司1条铁路运输专用线招租(年租金底价88739.00元、租期三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48983 产权子类型 设备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18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4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存放地 标的物现状 评估价/价格(元)
1 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公司1条铁路运输专用线 -- 546 m 海拉尔区建设乡红星村海拉尔油库 使用中 88739.00
合计 88739.00
租赁期限(年) 3年 承租押金
租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年一付,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次年租金)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88739.00
评估基准日 2024-07-18
评估机构 内蒙古鑫方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元) 88739.00元/年(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海农石油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

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

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

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

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呼伦贝尔农垦物资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农石油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出租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农垦物资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铁路专用线的租金指:乙方使用甲方铁路专用线期间的全部费用,如铁路专用线租赁费、维修费、铁路专用线营运所涉及的安全、环境评估费等。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1年租金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与铁路专用线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标的只限于航空煤油运输使用。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隋部长 18447006868。

6、 本次出租标的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到期日为2024年6月30日,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

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

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

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

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

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搬离(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

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搬离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竞价结束之日起第21个工作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

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延迟搬离超过2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9、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须知详见“承租申请与承诺”。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

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

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年一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

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

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

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标的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

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

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收到首年度租金后1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承租期间,承租方须优先保证出租方的油品装卸任务,装卸任务完成后,承租方方可开展油品装卸运输业务。

6、免责条款: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出租方上级机关政策变化,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应减收相应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租赁期间,因承租方使用专用线及场地经营行为造成的法律纠纷及后果,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

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

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地址:海拉尔区建设乡红星村海拉尔油库
勘验联系人: 隋部长
勘验联系电话:18447006868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0-18 09:00:00 至 2024-10-24 17:00:00
报名手续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法人)承租申请书一次性.doc(自然人)承租申请书一次性.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0-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

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

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

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

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度租金的

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

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

出具的书面“房屋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

方。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一次性 增价幅度(元) 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0-18 09:00:00-2024-10-25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0
服务费 按照最终成交价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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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高经理、王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8688、1589481556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艾经理 18586095993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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