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剑阁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8232021000044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839-662112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剑阁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823202100004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剑阁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格锐乾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9号楼3楼5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170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剑阁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剑阁县2020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对剑阁县全县进行实地调查,成果经省级、国家级核查通过,掌握2020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2020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我县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0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形成报告报国务院审定;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资料提交经自然资源部验收合格(须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国家、省、市、县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服务标准:按照统一的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完成我县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侯勇、谭元贵、白仁元(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需求论证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3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截止投标时间共收到3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3家; 2、本项目计划备案登记编号:剑财采2021-19;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5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6600596;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剑阁县下寺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70055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9-6621123/13520632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7005500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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