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2025年防沙棚加工服务项目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0620230408-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阳022-25927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2023-2025年防沙棚制作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0620230408-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2023-2025年防沙棚加工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预计两年金额98万元(含税):
2、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服务地点:新疆地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修理现场按SY/T 6367-2020、SY/T 6919-2020、NB/T 47013.1-2015等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方法进行验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 年 4 月 10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4 月 15 日 17时 00 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方式,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并及时与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邮件已送达。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账 号: 10002100938200000026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 防沙棚制作 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西北项目部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地址:天津大港油田红旗路1066号
联系人:杨阳
电话:022-25927611
手机:18322538895
电子邮件:yangyang8@cnpc.com.cn
注:投标人将购买发票截图发至指定邮箱时,标题请写明: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如需开具发票,请下载附件“开票申请”一并发至指定邮箱,不发回默认不开具发票,将不再补开。)
九、开票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购买本项目时,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2023-2025年防沙棚制作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0620230408-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2023-2025年防沙棚加工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预计两年金额98万元(含税):
2、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服务地点:新疆地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修理现场按SY/T 6367-2020、SY/T 6919-2020、NB/T 47013.1-2015等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方法进行验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 年 4 月 10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4 月 15 日 17时 00 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方式,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并及时与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邮件已送达。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账 号: 10002100938200000026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 防沙棚制作 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西北项目部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钻井工程分公司
地址:天津大港油田红旗路1066号
联系人:杨阳
电话:022-25927611
手机:18322538895
电子邮件:yangyang8@cnpc.com.cn
注:投标人将购买发票截图发至指定邮箱时,标题请写明: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如需开具发票,请下载附件“开票申请”一并发至指定邮箱,不发回默认不开具发票,将不再补开。)
九、开票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购买本项目时,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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