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忠市生态环境喷雾抑尘及尾气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68.12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cz(wz)002136
预算金额68.12万元
招标公司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马成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亚宁15595335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002136
项目编号: ZHURUI2023-ZC[11]
项目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喷雾抑尘及尾气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81212.00
最高限价(如有): 68121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1 是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18 08:00:00 至 2023-08-25 18: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30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08-30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电子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到开标现场,携带 CA 锁及笔记本电脑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解密,解密的 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0953212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3号
联系方式: 1559533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成福
电话: 095321252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杜亚宁、郝婷、马娟
电话: 15595335558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8-18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002136
项目编号: ZHURUI2023-ZC[11]
项目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喷雾抑尘及尾气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81212.00
最高限价(如有): 68121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吴忠市生态环境喷雾抑尘及尾气监测服务项目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1 | 吴忠市生态环境喷雾抑尘及尾气监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 681212 | 预算金额:681212.00元/年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81212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1 是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18 08:00:00 至 2023-08-25 18: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30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08-30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现场解密电子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到开标现场,携带 CA 锁及笔记本电脑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解密,解密的 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0953212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3号
联系方式: 1559533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成福
电话: 095321252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杜亚宁、郝婷、马娟
电话: 1559533555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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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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