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2024-2026年度新疆地区进口水力振荡器技术服务项目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20240407-000-001
预算金额9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渤海钻探库尔勒分公司2024-2026年度新疆地区进口水力振荡器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ORG6120240407-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依据钻井生产需求,在定向井的造斜及水平井段施工期间,使用常规MWD+弯螺杆定向钻具组合的钻进方式,此方式钻进期间钻具长时间不能旋转,钻具可能导致托压及粘卡,而在钻具中加装的水力振荡器工具,由于工具自身能够通过泥浆循环动力,带动工具自身产生纵向高频振动,从而带动钻具产生纵向振动,从而能够有效的减少及避免钻具托压及粘卡现象的发生,使定向钻进效率大幅提高,从而达到缩短钻井周期节约钻井成本的目的。本项目计划金额92万元(不含增值税),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类型分为1个标段:新疆地区进口水力振荡器技术服务。
2、标段划分:

标段
名称

招标范围、规格、型号

数量
(口井)

预计金额
(万元,不含增值税)

中标人
数量

进口水力振荡器技术服务

工具
尺寸:8"至8-1/2"、6-1/2"至6-3/4"、4-3/4"。

8

92

1


注:
(1)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最高投标限价不包含增值税,包含服务费、材料费、加工制造费、经营管理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4、服务响应时间:
(1)中标人接收服务通知后,3天内组织好项目所需工具、人员、配套设备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2)中标人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如需技术支持,中标人3天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不额外收取费用。
(3)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准时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按照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5、服务地点:新疆地区钻井施工现场。
6、验收方式和标准:
(1)验收地点和验收方式
施工现场验收,进口水力振荡器到井后进行资料和外观验收。施工结束后,进行单井服务质量验收,填写工作量签证单。
(2)验收标准
中标人需随进口水力振荡器附带出厂合格证、油田建设方认可的探伤报告、使用说明书。单井服务质量验收,见本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3)验收不合格赔偿与处罚
进口水力振荡器验收不合格不能入井,中标人尽快更换合格进口水力振荡器。单井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按本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7、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
根据《库尔勒分公司合同执行情况及现场工作量签认单》结算金额开具有效发票。付款期限自财务挂账之日起算,招标人在此后的十二个月(含)内以(a)(结算过程中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时,付款业务账龄和商业承兑汇票期限相加一般为12个月)支付实际履行合同价款。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a)银行存款转账
(b)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期限为6个月)
(c)结算总价款的 50%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其余50%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商业承兑期限为6个月)
(d)中石油内部交易平台确认。
说明:投标人不及时到招标人处办理结算手续,致使账款不能及时支付,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8、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
(一)执行标准
中标人服务需符合《Q/SY TZ 0266 钻具螺纹超声波检测规程》、《塔里木油田钻工具管理与使用办法》、《SY/T 5200 钻柱转换接头》,如合同履行期间标准更新,则按照最新发布版本执行
(二)技术要求
1.能够提供以下尺寸的进口水力振荡器:8"至8-1/2"、6-1/2"至6-3/4"、4-3/4"。
2.提供的进口水力振荡器具有出厂合格证、油田建设方认可的探伤报告、使用说明书。
3.现场委派服务人员1人,在项目履约前,取得油田建设方认可的井控证。
4.持有的进口水力振荡器数量能够同时满足2口井施工需求。
(三)质量保证
1、不能因进口水力振荡器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井控隐患、险情或工程事故复杂。
2、提供的进口水力振荡器入井累计开泵时间达到200小时。
(四)质量考核标准
1、因中标人提供的进口水力振荡器质量或其它中标人原因,发生钻井事故复杂导致耽误施工进度的,招标人按照该钻井队每天平均综合成本标准扣罚中标人(70型钻机8万元/天、80型及以上钻机10万元/天),每开次最多扣罚不超过本开次服务费。
2、提供的进口水力振荡器入井累计开泵时间达到200小时,否则,出现一次连续两趟因工具未达到开泵时间要求而起钻,中标人按工具总服务费用的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开泵时间=钻进+循环+划眼)
(五)分包要求
不允许乙方将标的物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
9、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提供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质量考核标准、违约责任”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三)投标人须自有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进口水力振荡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制造商提供能证明具有进口水力振荡器制造能力的材料、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实景照片、进口水力振荡器上的钢印照片或标识牌铭牌;提供任意一种规格进口水力振荡器的资料即可。
贸易商提供进口水力振荡器台账、采购合同和发票、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实景照片、进口水力振荡器上的钢印照片或标识牌铭牌;提供任意一种规格进口水力振荡器的资料即可。
代理商提供进口水力振荡器制造商授权的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代理区域包含新疆地区,代理有效期应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代理合同(至少提供进口水力振荡器相关合同封皮及盖章页)、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实景照片、进口水力振荡器上的钢印照片或标识牌铭牌。提供任意一种规格进口水力振荡器的资料即可。
(四)投标人拟派现场服务人员1人。
至少提供1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或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五)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六)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4-716:00:00 至2024-4-1219:00: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及附件1-3(PDF版)加盖电子章发送至453206104@qq.com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六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六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24-4-1810:3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19354557976

传真:


电子邮件:

453206104@qq.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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