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旧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设备升级,对现有部分设备进行处理,欢迎有回收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投标。
设备明细:
①、一台WSD-500三边封制袋机。
②、一台WSD-600A型中封+四边封自动制袋机。
③、一台XK-221七排刀水冷式强力粉料机。
④、 QG10/QG-40燃烧机。
⑤、四台 P801方箱手压印刷机。
⑥、HTYJZD10-1050凹版轮转印刷机加热系统。
⑦、复合机加热系统。
⑧、3台马肯依玛士喷码机。
2.拆机、装卸、运输等各类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3.设备处置时间:招标人确定设备拆机时间后,中标人须在
7日内自行将整机拆机、运输出厂完毕。
4.中标方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付全款至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书包括:
1.单位投标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投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公司投标须加盖公章;个人投标须签字加盖手印),报价函需对设备进行分类报价。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参与投标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20,00.00),保证金须在2021年3月5日16:00前以银行电汇形式缴纳,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人,且注明“旧设备投标保证金”字样。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收款人: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桐梓坡路支行
账号:43001540861050000771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关于保证金退还的说明:
1.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中标结果公示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④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的;
⑤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过后三天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内付清设备购买款项的。
2.对于未中标单位/个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和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上午9:00,逾期收到的标书不予受理。
2.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送达或邮寄(备注旧设备投标书)至以下地址。若未密封将视为无效投标。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工业园文轩路17号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杨 斌 13574806310
五、开标、评标、签订合同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8日上午9:00
2.评标: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出价最高者中标,但最高价未达到评估价的不予中标。
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过后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借故拖延或拒绝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杨 斌:13574806310
夏文钢:1378617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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