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白花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服务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白花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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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为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关爱生命、关心消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服务范围:白花社区文体广场开展1场消防安全主题体验宣传活动 三、服务内容: 1、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2、消防安全知识互动游戏 3、火灾逃生模拟演练 四、服务要求: 1、活动项目实施确保活动项目安全有序的完成。 2、活动项目实施前需制定相关应急处置防护措施,确保居民安全。 3、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时刻注意现场秩序安全,确保项目安全有序的实施。 4、活动项目实施完成后,要确保演练器材有序撤场,避免居民独自使用造成危险。 五、服务期限:11月份消防宣传月内。 |
项目预算金额: 220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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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白花社区工作站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富民大道白花社区综合服务大楼
联 系 人:曹国彬 联系电话:27432810
传 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