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成永创合金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由 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建设,项目代码2206-330851-04-01-928107(一期)、2206-330851-04-01-409989(二期),招标人为甬欣(衢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衢州市衢江区惠园路19号。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拟利用新成永创合金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对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本项目规划总安装容量为10.81566MWP(95%容量的单晶硅+5%容量的钙钛矿),拟安装10291.86kWp的单晶硅组件和523.8kWp的钙钛矿组件。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新成永创合金有限公司屋顶面积41689平方米,光伏装机容量为5.6MWP,在厂区高压配电房内设置1个10kV高压并网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二期建设内容为新成永创合金有限公司屋顶面积为40000平方米,光伏装机容量为5.4MWP,以10kV电压等级T接至厂外输电杆塔并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投资额约4592.2900万元,一期、二期建设内容同时实施。
2.3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屋顶荷载结构校核报告及结构加固、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2.4 建设总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10日开工。
计划并网发电日期:2023年2月17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满足合同签订时最新设计标准)。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所采用光伏发电系统产品应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浙江省以外施工企业还须持有仍在有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还须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6MWp及以上的单晶硅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和1个100kWp及以上钙钛矿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②项目完工业主证明文件或并网发电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养老保险由投标人单位交纳(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3.2.4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二家。
3.4招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 |
1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2 |
总承包管理人员 |
1 |
工程类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设计组 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2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施工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5 |
安全负责人(安全员) |
1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6 |
质量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7 |
资料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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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材料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备注 |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2、上述人员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外,其他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3、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5、职称证明材料:提供下列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若无网络查询网址或网络查询网址不能网查核实的,必须提供颁发职称的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上须有人力社保部门盖章、联系人及座机固定电话。 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原件扫描件(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原项目经理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扫描件。 |
4、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单位信息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3)浙江CA互认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CA办理入口”或登录网址: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16:30时。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400998000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11月1日09 时30分00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甬欣(衢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金凤路18号1幢105室
联系人:钱工
电话:0574-863326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9楼
联系人:俞工、周工
电话:0570-3850117、3850116
2022年9月30日
工程量清单.zip新成永创光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附件.docx招标文件正文.doc[QZ20220826023001]新成永创合金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Q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