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金华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金华银行财富大厦亮化日常维护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发包人或业主):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三、采购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说明 |
1 |
金华银行财富大厦亮化日常维护项目 |
1 |
项 |
5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
1、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9楼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标书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单位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 金华银行财富大厦5楼5-2会议室 ,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金华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王女士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9-82178876 电话:0579-82050671
传真:0579-82178283 传真:0579-82396559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手机:15105797654
十、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