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高中压管道及附属设施)-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高中压管道及附属设施)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3-640100-17-01-1441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银川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银川市燃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高中压管道及附属设施)-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材料采购。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
2.3 建设工期:按照招标方订货通知要求交货,单批订单交货期不得超过10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一标段: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24264米;二标段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26004米。(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产品的生产单位具有国家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1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
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房产大厦 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中房集团三楼
邮编:750002 邮编:750001
联系人:纳文海、王恒、王琬玲 联系人:蔺雅婷、尹文
电话:0951-6088956 电话:0951-5045275
传真: / 传真:0951-504979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2 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