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jlyy-w1014
预算金额8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冠甲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宏林138948086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ysgc66666@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JLYY-W1014
项目名称: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JLYY-W1014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83万元;
3.最高限价:83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0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ysgc66666@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sgc66666@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13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3时30分。
(三)投标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3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3时30分。
(二)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宏林、刘女士
办公电话: 0431-80603134
移动电话: 13894808620
传 真: /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7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0828119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吉林省冠甲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ysgc66666@163.com邮箱
方式:(一)申领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02 日,每日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00 至 16:00。(二)申领地点:ysgc66666@163.com。(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 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 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 目特定资格材料。(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 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 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 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 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 构邮箱:ysgc66666@163.com。(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0431-80828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冠甲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7室
联系方式:赵宏林0431-80603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宏林
电 话: 0431-80603134
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ysgc66666@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JLYY-W1014
项目名称: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JLYY-W10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智能心理测量评估系统(心理CT量表评估系统) | / |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 | 音乐治疗仪 | /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3 | 身心反馈训练系统 | /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4 | 脑循环功能治疗仪 | /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和标前论证费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83万元;
3.最高限价:83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0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ysgc66666@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sgc66666@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13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3时30分。
(三)投标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3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3时30分。
(二)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宏林、刘女士
办公电话: 0431-80603134
移动电话: 13894808620
传 真: /
地 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7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0828119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吉林省冠甲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ysgc66666@163.com邮箱
方式:(一)申领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02 日,每日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00 至 16:00。(二)申领地点:ysgc66666@163.com。(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 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 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 目特定资格材料。(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 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 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 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 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 构邮箱:ysgc66666@163.com。(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0431-80828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冠甲精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7室
联系方式:赵宏林0431-80603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宏林
电 话: 0431-8060313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