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4.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xm24dl001
预算金额214.25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工18680021340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恒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53075249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XM24DL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4.25 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园林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 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46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本项目专门面向屮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 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 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09时30分到2024年07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23日至2024 年7月29日 期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恒颖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4楼电梯口左 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4楼电梯口左边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4楼电梯口左边 七、其他 惠州恒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苗木、艺术 专业工程及雕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YXM24DL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公园升级改造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 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42500.00 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备注 包1苗木、艺术专业工程及雕塑1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含投标费用、评审专家劳务费、 人工费、服务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要求的一切费用。该费用 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 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 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 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 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期间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恒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4楼电梯口左边)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各项资料一式二份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包组号以 及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二份,复印 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9时00分开始受理递交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4楼电梯口左边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4楼电梯口左边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8号自编(1)-(3)栋301-303单元 联系人:董工 电 话:18680021340 电子邮件:惠州恒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恒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10号社区服务大楼 513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15307524949 电子邮件: 3644012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烤〈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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