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水处理系统药剂2024-2025年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水处理系统药剂
水处理药剂
循环冷却水药剂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htd-zb-2024-62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巫继朋025-52072999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赵卓群1505059625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18
公告正文
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水处理系统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TD-ZB-2024-6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水处理系统药剂2024-2025 年度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O万元,招标人 为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水处理系统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水处理系统药剂 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水处理系统药剂 2024- 2025 年度集中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 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和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法定资质、许可及服务能力; 3.1.3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 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药剂生产厂商(进口产品须获得药剂生产厂商或国 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授权原件); 3.1.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从业人员资格 证。(投标人道路运输若委托第三方时,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许可证、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并提供相关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被监管状态、 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财务其他强制措施 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 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投标人提供资料并自行承诺); 3.2.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投标人不 得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合同 不少于2次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 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同一客户签订 多个合同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认定); 3.4近三年投标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需提供以下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 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以 投标人所属省份税务局查询记录为准)(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 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安全生产要求 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及环保事故的发生。(投标人自行承诺); 3.6具有下列之一的,限制期内禁止参加; 3.6.1列入泰达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供应商在限制 期内的; 3.6.2 前期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如围标串标、提供或发布虚假信息或资料、 中标后不按要求及时签署合同等行为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
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 3.7.4投标入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若为被授权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 3.7.5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7.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投标人提供虚 假的资料和信息,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7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 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 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为网上参与,网上获取请投标人发送主题为“TDSZ-2024-ZB619+ 公司名称”的邮件至此邮箱:623512225@qq.com. 邮件内容为:投标入营业执照扫描件、文 件费汇款底单(按要求电汇)、邮件正文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2)招标文件 售价为300元/本。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汇款信息:单位名称:天津 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宏达支行,银行账户:12001835200050001256。 提示: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备注“TDSZ-2024-ZB619文件费”,私人账户转账,汇款时备 注“单位简称+ZB619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 水处理系统药剂2024-2025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 剂、水处理系统药剂2024-2025 年度集中采购,年度预估用量约295吨,年度用量仅为预估,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使用量,也不接受任何基于采购用量的价格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北区域(大连、双港、宝坻、武清项目)循环冷却水药剂、水处理系统药剂2024-2025年 度集中采购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卸货至指定仓库/特定储存容器、堆放等,并提供 相应的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 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和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法定资质、许可及服务能力; 3.1.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 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药剂生产厂商(进口产品须获得药剂生产厂商或国 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授权原件); 3.1.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从业入员资格 证。(投标人道路运输若委托第三方时,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许可证、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并提供相关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被监管状态、
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财务其他强制措施 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 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投标入提供资料并自行承诺); 3.2.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投标人不 得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合同 不少于2次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 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同一客户签订 多个合同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认定); 3.4近三年投标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需提供以下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 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以 投标人所属省份税务局查询记录为准)(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 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安全生产要求 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及环保事故的发生。(投标人自行承诺); 3.6具有下列之一的,限制期内禁止参加; 3.6.1列入泰达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供应商在限制 期内的; 3.6.2前期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如围标串标、提供或发布虚假信息或资料、 中标后不按要求及时签署合同等行为的;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 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 3.7.4投标入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 代表入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入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 3.7.5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7.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投标入提供虚 假的资料和信息,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投标人的投标 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7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现场实地核查后发现 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 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为网上参与,网上获取:请投标人发送主题为“TDSZ-2024-ZB619+ 公司名称”的邮件至此邮箱: 623512225@qq.com。 邮件内容为: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文 件费汇款底单(按要求电汇)、邮件正文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2)招标文件 售价为300元/本。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汇款信息:单位名称:天津 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宏达支行,银行账户:12001835200050001256。 提示: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备注“TDSZ-2024-ZB619文件费”,私人账户转账,汇款时备 注“单位简称+ZB619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 大厅3081A室 递交方式:纸质及电子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卓群/陈炫名15050596255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 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内部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1栋11楼 联系人:巫继朋 电 话:025-52072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室 联系人: 赵卓群/陈炫名 电 话: 15050596255 电子邮件: 6235122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卓辞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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