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招<2024>16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市西山试验林场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薛柳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江敏13381374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5
公告正文
西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C招<2024>169)
一、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招标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8时0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
4.1.2封套上写明
西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在2024年03月26日10点00分前
不得开启。
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7.2.1预付款
(1)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额度合同生效且资金到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
除安全明施工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工资总额)的30%。同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总
额的100%;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度100%;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预付额度100%.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预付额度及方式: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不受上述预付办法和支付时间约定的制约。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
以下时间节点和金额进行预付:
发包人应当在不迟于第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将签约合同价中载明的安全
文明施工费用总额的100%一次性预付给承包人。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
经监理单位确认总工程量达到60%,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工程款的60%,作为进度款;按合
同约定日期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款的90%;决算完成后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决算价的100%。
现更正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10时0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
4.1.2封套上写明
西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在2024年04月15日10点00分前
不得开启。
第四章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7.2.1 预付款
(1)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额度合同生效且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含农民工工资总额的50%、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总额的100%)。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预付额度及方式: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不受上述预付办法和支付时间约定的制约。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
以下时间节点和金额进行预付:
发包人应当在不迟于第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将签约合同价中载明的安全
文明施工费用总额的50%一次性预付给承包人。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
经监理单位确认总工程量达到60%,相关资料同步并符合甲方要求,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工
程款的60%,作为进度款(含剩余民工工资总额的 50%、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按合
同约定日期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款的90%;决算完成后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决算价的100%。
延期开标:2024-04-15 10: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西山试验林场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黄土坡
联系人:薛柳
电 话:010-6272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联系人: 何江敏
电 话: 13381374066、69248172
电子邮件: 18100721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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