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公司绵阳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冯鑫22179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绵阳市民政局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名额



本次比选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绵阳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单位。



二、资格条件



(一)法律顾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运行规范,成立3年以上,业绩优良,有熟悉行政法、党内法规和民政行业法规的专业律师;



3.具有成功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案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违规执业行为;



(二)选派的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具有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政机关运行和相关法律法规;



5.接到委托方电话通知需提供到场服务的,能在1小时内赶到市民政局办公驻地。



三、服务期限



根据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一般为1年,根据年度满意度测评情况可连聘但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四、经费预算



3万元/年。



五、服务内容



(一)为委托方的重大行政事务管理和依法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文件(文本)等法律文件或规范性文件发文开展公平竞争、合规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二)为委托方的工作计划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委托方草拟、制订重要项目的内部合约化制度;



(三)应委托方要求,参与委托方涉及法律事务的会议、工作策划、业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四)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五)应委托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为干部、职工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六)协助委托方完善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解答委托方有关劳动法的问题,并协助委托方处理劳动争议;



(七)接受委托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委托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



(八)经委托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九)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权利义务



(一)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七、比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有意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4月19日17:00前提交《法律顾问比选文件》及承诺函(见附件),可提交电子版资料(PDF格式,发送至31442718@qq.com),或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绵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绵阳市园艺山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316室),逾期的比选文件不再接受。



(二)评审打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绵阳市民政局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召开评审会议,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三)结果确定。根据综合评定得分高者确定为中选法律顾问,与中选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服务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二)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绵阳市民政局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综合评定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三)本公告由绵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法律顾问比选文件.doc




附件2 承诺函.docx







(联系人:冯鑫 联系方式:2217909)











绵阳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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