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氏县蟠龙湖城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童慧0311-84623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水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海霞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蟠龙湖城乡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元润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元润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北褚镇、槐阳镇蟠龙湖周边区域及城区恒山南大街及南环路位置。2.1.2建设规模:工商业供水管网工程,包括新建工商业给水管网、管网附属堤防加固工程以及管网附属土地整理工程;驳岸加固工程;电力配套工程。2.1.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4计划总工期:12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3.1.1.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1.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牵头人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
       3.1.4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若为联合体,则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童慧(招标人)0311-84623132;许海霞(代理机构)0311-85678164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联合体家数不超过(含)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8 00:00至2024-07-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童慧(招标人)0311-84623132;许海霞(代理机构)0311-8567816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元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1-86536826

    电子邮箱: yuanchangbg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收费方案(通用)
档位概算价范围(m)收费(元)
一档m<50万300
二档50万≤m<100万600
三档100万≤m<500万900
四档500万≤m<1000万1000
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邢台地区项目按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合同》中约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收费方案(邢台)
档位概算价范围(m)收费(元)
一档m<50万1000
二档50万≤m<100万2000
三档100万≤m<500万3000
四档500万≤m<1000万4000
五档1000万≤m≤2000万5000
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元润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水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人民路49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39号
邮编:051130邮编:050000
联系人:童慧联系人:许海霞
电话:0311-84623132电话:0311-8567816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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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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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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