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厂房)拆除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厂房)拆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QZJLGC[2019]32 号)招标文件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延长至:2019年10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修改为:①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荣誉国宴楼(领袖店)四楼国宴厅【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荣誉国宴楼(领袖店)】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标处 ,逾期将不予接受 。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2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可同时投四个标段),投标申请人于确定入围评审名单后现场现金缴纳。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注:应把投标保证金放在封袋里密封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封袋正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1条款中的第12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一条乙方责任第11项修改为:厂房腾空验收后视为厂房移交给拆除单位,拆除前房屋的旧料若有缺失,拆除单位不得向指挥部提出任何索赔;
5、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1条款中的第19条修改为:已被招标人征用拆除区域内的房屋,该房屋拆除单位不得拆除,房屋面积予以扣除 ,具体以泉州市西华洋片区建设指挥部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6、拆除作业所需车辆修正为:拆除作业所需车辆、工具配备完整、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具体包括:装载机1辆;履带式挖掘机1辆(装砖渣);挖掘机2辆 、高空拆除机1台、推土装卸机不少于2台、除尘洒水车不少于2部、自卸运输车不少于3辆。上述施工机械设备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进场。
注:拆除作业所需车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第2章 投标须知28.3条(7)修改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条款号4.1.9条款:3、安全员2名,持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单位为准。修正如下:3、安全员2名,持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出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单位为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条款号7.2条款增加以下内容:有效投标人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场,未在场在接到随机抽取通知三十分钟内到场参加抽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10、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目录九、“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删除;附件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修改为:
附件二: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项目业主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接受监督部门处理。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身份证号码: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年 月 日
以上条款,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应条款给予同时修正。
11、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厂房)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和兴房屋征收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