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毕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短视频制作宣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天
金额
15.3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jq-01-2024041
预算金额15.3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党毕节市委员会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李勇15885256383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杨13765859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毕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短视频制作宣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JQ-01-2024041
项目名称:毕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短视频制作宣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000.00元(壹拾伍万叁仟元整)
最高限价: 153000.00元(壹拾伍万叁仟元整)
采购内容:毕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短视频制作宣推项目(详见附件6采购参数)。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6个月,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供应商需要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 11 月 06 日09时00分至2024年 11 月 12 日17时00分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500 .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9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地点: 毕节市市行政中心C栋9楼西092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 19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市行政中心C栋9楼西092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11 月 18日16: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开 户 名: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桥支行
帐 号:820000000003901310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未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凭汇款回执到本项目报名地点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编制入响应文件中。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毕节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 毕节市
联系电话: 李勇 1588525638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37658598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勇 15885256383 付杨 1376585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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