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路、创业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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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 |
招标编号 :HNFYPY-2017-001 1. 招标条件 兴业路、创业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路、创业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兴业路长877m,创业路长939m,总长1816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项目总投资:约1780万元;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列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兴业路(人和大道至东环路),投资约851万元; 第二标段:创业路(人和大道至东环路),投资约929万元; 监理标段: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7工期:施工标:60天/标段;监理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税费缴纳地(施工标):清丰县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1.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1.5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均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3.1.6 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1.7 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市政道路业绩至少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业绩规模及金额不作要求。 3.1.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1.9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 3.1.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同时投报,可以中2个标段(项目经理及班组成员不能重复)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2.3 2013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对业绩规模及金额不作要求),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2.4 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2.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2.6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施工标段: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1月 20 日- 2017年 1月 25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注: 4.2监理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月 20 日至2017年1 月25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4.2.1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④类似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开具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3 月 1 日上午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4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 15万元整;第二标段:16万元整;监理标段:5千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393-7233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13033898525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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