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二期仙支一路、仙支二路、仙支三路道路工程(二期)[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820701100032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1

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二期仙支一路、仙支二路、仙支三路道路工程(二期)[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3/08/22】
 

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二期仙支一路、仙支二路、仙支三路道路工程(二期) 
答疑一
招标编号:E3507820701100032001
致:各投标人,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二期仙支一路、仙支二路、仙支三路道路工程(二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答疑如下:
问:我单位在2017年12月16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现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依旧为不合格,是否会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废标?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按招标文件执行。
另: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并以补充通知为准
1、招标公告中原“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修改为:“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2023年8月15日 17:30:00”修改为“2023年8月28日 08:30:00”。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08:30:00”修改为“2023年8月28日 08:30:00”
 
4、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  投标函附录”表格内容补充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12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合同价的10%
 
3
分包
3.5
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支取。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的,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可免付违约金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10%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工程款的3%
 

……
……
……
 

 
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7820701100032001 )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答疑纪要有矛盾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备案签收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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