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省鑫昌淀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一条酸辣粉生产线采购项目
金额
110.24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24万元
招标公司贵州省鑫昌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1900859014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开封市丽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110.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91410222775111443B | 开封市丽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1102400元 |
中 标 公 示
采购项目名称 | 贵州省鑫昌淀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一条酸辣粉生产线采购项目 |
采购人 | 贵州省鑫昌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中标单位 | 开封市丽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1102400.00元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富康国际商务公馆1301室)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公示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贵州省鑫昌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19008590145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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