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县城北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拍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和县城北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CQ-2-2023-149
受和县历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称“委托人”)委托,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5月16日15:00,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经营要求
1、经营方式:公建民营,实行自行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职能部门监管的方式租赁经营。敬老院目前已入住五保老人32名,其中4名半失能人员在本院,1名失能人员在卜集养老院。敬老院实行社会化经营后,竞得人不得改变服务用途,在确保本镇特困供养对象养老需求的基础上(保障型床位不得低于50个),剩余70个床位可面向社会对高龄、独居和失能等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2、竞得人须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 1:10 配置护理人员,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护理专业水平,满足老人全方位的照护需求,因经营需要,竞得人自聘职工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不低于政府聘用时的标准,所需经费由竞得人自理。
3、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的布局和建筑物结构。若因经营需要装修改造或改扩建的,应书面报送委托人并经委托人同意,相关改建费用自理。对于经营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新建的内容,由竞得人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4、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收住的社会老人,按现行政策予以民办养老机构经营补贴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经营上浮补贴;对镇政府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的特困供养人员,其供养补助、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由民政、财政部门拨付给竞得人。同时,竞得人对托管的特困供养人员按人数和失能状况,享受与收住的社会老人同标准经营补贴,由民政、财政部门以政府奖补形式拨付给竞得人。民政部门可将省级每年下拨的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能力和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资金对竞得人进行奖补,对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财政资金可予以竞得人奖补。
5、敬老院经营期间,对政府特困供养对象及原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由竞得人进行托管,其生活标准、日常护理标准与入住的社会老人相同,衣着、床单等由机构提供的生活设施实现统一标准。特困供养人员的供养补助、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由县民政局拨付给竞得人,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服务。特困供养人员每月80元零花钱由委托人支付。委托人兜底保障托管的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丧葬费用。
6、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不得在该养老机构从事与养老服务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养老服务机构的场地从事生产、销售、经营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其他违法活动。
7、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将经营权向第三方转包、分包或者设定抵(质)押担保、不得以敬老院的名义对外提供各种担保,不得用敬老院的财产对外提供任何担保。委托人对敬老院现有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原有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不变,竞得人独自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8、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除自行承担正常运转所需的成本外,所产生的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费、保险费、交通费、办公经费、培训费、运营水电费、管理费、物业费、资产维护、软硬件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9、竞得人需购买相应商业保险,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应对敬老院内所有入住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因此发生纠纷,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0、经营监督及考核:敬老院经营期间,委托人实行年考核制,每年期满前 20 日,由委托人对竞得人进行经营管理能力评估考核(考核标准以日常工作要求为主),若出现以下情况:(①竞得人未能完全响应委托人及拍租文件要求,违反拍租文件及经营合同条款开展经营活动的;②经营活动中存在安全管理重大疏忽、服务及价格弄虚作假、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③竞得人不接受委托人及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委托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一个月。限期整改仍无法通过考核的或经委托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考核中连续两次不达标的,双方经营合同自动终止,竞得人须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11、如敬老院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升级改造,竞得人需在委托人指导下进行改造;如敬老院拆迁,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托人的拆迁要求。
12、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
13、其他相关经营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未尽事宜等,以委托人与竞得人实际签署的《经营权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租人资格及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并提供近三年运营业绩(运营面积不低于1000㎡,床位数不低于50个)。
2、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拍租会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租人对所提供授权手续负全部责任。
3、有精神病史或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竞租人必须对该要求严格把关,并对违反该项要求所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竞租人在报名、参与竞租、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须名称一致。
四、拍租确认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增价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 拍租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1000元整数倍/次(拍卖师可根据现场实际竞价情况,临时调整加价幅度),加价不限次数。
五、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缴纳方式
1、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城北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拍租”,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 号:12256001040017534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6:00时止。
2、因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自负。
3、对未竞租成功的意向人,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意向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账户无息退还。
4、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完成交价款、佣金并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无息退还。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拍租佣金为成交总价的1.5%,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5%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成交关系自动解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做违约处理,优先偿付对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抵付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及委托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拒不履行付款等竞得人义务的,或办理标的移交过程中致使违约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租标的,其所缴纳的款项做违约处理,不予退还,优先用于赔偿对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的损失!
六、报名时间及提供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意向竞租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6:00时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和城新区海峰路中段和县公安局对面)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到场无需递交)(见附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到场无需递交)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6、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7、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见附件)
8、近三年敬老院运营业绩合同及合同甲方出具的正面评价证明材料
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6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工作时间内),意向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会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事宜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异议(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硬件配套设施及周边邻里关系等,均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特别提醒
竞得人按照公告约定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标的现状及拍租文件要求制作《敬老院运营方案》并提交委托人审核,委托人确认后与竞得人签订经营合同,因本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制,合同按年签订。若经营期间竞得人有违约行为或无法通过委托人及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经营合同自动终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0555-5335007、冯伟0555-5335008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doc
授权委托书(范本)单位.doc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docx
和县城北敬老院第三方运营考核细则.pdf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CQ-2-2023-149
受和县历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称“委托人”)委托,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5月16日15:00,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 建筑 面积 (㎡) | 床位数 | 经营 期限(年) | 起租价 (元/年) | 竞租 保证金 (元) | 履约 保证金 (元) |
和县城北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拍租 | 2827.41 | 120个(其中50个床位用于保障性床位,70个床位为经营性床位) | 10 | 245360 | 50000 | 100000 |
二、经营要求
1、经营方式:公建民营,实行自行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职能部门监管的方式租赁经营。敬老院目前已入住五保老人32名,其中4名半失能人员在本院,1名失能人员在卜集养老院。敬老院实行社会化经营后,竞得人不得改变服务用途,在确保本镇特困供养对象养老需求的基础上(保障型床位不得低于50个),剩余70个床位可面向社会对高龄、独居和失能等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2、竞得人须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按 1:10 配置护理人员,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护理专业水平,满足老人全方位的照护需求,因经营需要,竞得人自聘职工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不低于政府聘用时的标准,所需经费由竞得人自理。
3、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的布局和建筑物结构。若因经营需要装修改造或改扩建的,应书面报送委托人并经委托人同意,相关改建费用自理。对于经营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新建的内容,由竞得人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4、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收住的社会老人,按现行政策予以民办养老机构经营补贴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经营上浮补贴;对镇政府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的特困供养人员,其供养补助、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由民政、财政部门拨付给竞得人。同时,竞得人对托管的特困供养人员按人数和失能状况,享受与收住的社会老人同标准经营补贴,由民政、财政部门以政府奖补形式拨付给竞得人。民政部门可将省级每年下拨的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能力和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资金对竞得人进行奖补,对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财政资金可予以竞得人奖补。
5、敬老院经营期间,对政府特困供养对象及原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由竞得人进行托管,其生活标准、日常护理标准与入住的社会老人相同,衣着、床单等由机构提供的生活设施实现统一标准。特困供养人员的供养补助、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由县民政局拨付给竞得人,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服务。特困供养人员每月80元零花钱由委托人支付。委托人兜底保障托管的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丧葬费用。
6、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不得在该养老机构从事与养老服务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养老服务机构的场地从事生产、销售、经营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及其他违法活动。
7、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将经营权向第三方转包、分包或者设定抵(质)押担保、不得以敬老院的名义对外提供各种担保,不得用敬老院的财产对外提供任何担保。委托人对敬老院现有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原有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不变,竞得人独自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8、敬老院经营期间,竞得人除自行承担正常运转所需的成本外,所产生的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社保费、保险费、交通费、办公经费、培训费、运营水电费、管理费、物业费、资产维护、软硬件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9、竞得人需购买相应商业保险,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应对敬老院内所有入住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因此发生纠纷,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0、经营监督及考核:敬老院经营期间,委托人实行年考核制,每年期满前 20 日,由委托人对竞得人进行经营管理能力评估考核(考核标准以日常工作要求为主),若出现以下情况:(①竞得人未能完全响应委托人及拍租文件要求,违反拍租文件及经营合同条款开展经营活动的;②经营活动中存在安全管理重大疏忽、服务及价格弄虚作假、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③竞得人不接受委托人及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委托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一个月。限期整改仍无法通过考核的或经委托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考核中连续两次不达标的,双方经营合同自动终止,竞得人须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11、如敬老院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升级改造,竞得人需在委托人指导下进行改造;如敬老院拆迁,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托人的拆迁要求。
12、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
13、其他相关经营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未尽事宜等,以委托人与竞得人实际签署的《经营权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租人资格及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并提供近三年运营业绩(运营面积不低于1000㎡,床位数不低于50个)。
2、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拍租会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租人对所提供授权手续负全部责任。
3、有精神病史或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竞租人必须对该要求严格把关,并对违反该项要求所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竞租人在报名、参与竞租、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须名称一致。
四、拍租确认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增价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 拍租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1000元整数倍/次(拍卖师可根据现场实际竞价情况,临时调整加价幅度),加价不限次数。
五、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缴纳方式
1、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城北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拍租”,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 号:12256001040017534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6:00时止。
2、因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自负。
3、对未竞租成功的意向人,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意向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账户无息退还。
4、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完成交价款、佣金并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无息退还。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此次拍租佣金为成交总价的1.5%,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5%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成交关系自动解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做违约处理,优先偿付对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抵付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及委托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拒不履行付款等竞得人义务的,或办理标的移交过程中致使违约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租标的,其所缴纳的款项做违约处理,不予退还,优先用于赔偿对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的损失!
六、报名时间及提供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意向竞租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6:00时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和城新区海峰路中段和县公安局对面)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到场无需递交)(见附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到场无需递交)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6、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7、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见附件)
8、近三年敬老院运营业绩合同及合同甲方出具的正面评价证明材料
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6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工作时间内),意向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会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事宜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异议(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硬件配套设施及周边邻里关系等,均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特别提醒
竞得人按照公告约定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标的现状及拍租文件要求制作《敬老院运营方案》并提交委托人审核,委托人确认后与竞得人签订经营合同,因本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制,合同按年签订。若经营期间竞得人有违约行为或无法通过委托人及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经营合同自动终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0555-5335007、冯伟0555-5335008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doc
授权委托书(范本)单位.doc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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