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人情况 |
采购人名称(盖章):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 联系人:安然 电话:0311-8272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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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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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供应商情况 |
供应商名称: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7000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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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价格: 北京海协智康定制开发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一套,金额300万元。 |
需求特点: 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是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综合信息网,是面向省、市、县、乡四级监管部门的智慧食药监管业务门户。通过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的建设,整合河北省局已建和在建的47个业务系统,优化业务应用;统一全省2万余名监管用户权限;深度整理、清洗全省110万家食品药品企业基础数据,上千万业务监管数据;实现河北省食品药品大数据分析。该项目一期工程2017年7月建设完成,二期项目重点完成全省业务数据整合, 27个相关业务系统集成。通过建设统一的API数据网关,分布式内容管理服务组件,统一UI标准组件,标签式数据挖掘分析组件等,将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打造成为一个应用开放化、业务组件化、接口标准化、分格统一化、配置界面化的综合服务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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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300万元 |
拟成交金额(万元) |
300万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及相关说明 |
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是我省食品药品大数据应用的基础平台,一期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实现了全省用户和业务的集成,二期需要完成数据集成和分析,整体系统建设需要有良好的继承性和延续性,需要由专业的技术公司完成。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项目一期的承建方,该公司是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深交所上市)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在北京海淀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化建设17年,在食品药品监督行业信息化领域取得23项独立自主知识产权。 |
公示期限间 时间限 |
2017 年 9月 19 日 到 2017 年 9 月 25日 |
代理机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联系人:交易受理处 电话:0311-66635532 |
财政部门: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号 联系人:省采购办 电话:0311-66650959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311-66635532)和采购人处(联系电话:0311-66165908)
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 家 姓 名 |
陈致明 |
工作单位 |
军械工程学院 |
身份证号 |
130105194009234511 |
职 称 |
教授 |
职称类别 |
计算机(教学) |
职称证号 |
1009346 |
文化程度 |
大学本科 |
联系电话 |
13931897725 |
采购单位名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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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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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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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论 证 意 见 |
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 本项目是一期项目的延续,一期工程已完成20个应用系统的集成和整合,本项目将全系统在建和未建的系统再次集成,以便与我省“大智移云”发展战略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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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供应商的理由: 鉴于上述需求特点,为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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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须知 |
1、符合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与唯一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审专家:(签字)陈致明 2017年9月15日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 家 姓 名 |
王建军 |
工作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 |
身份证号 |
130102196507230636 |
职 称 |
教授 |
职称类别 |
计算机 |
职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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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大学 |
联系电话 |
13831158118 |
采购单位名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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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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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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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论 证 意 见 |
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 该指挥决策平台已完成20个模块的功能建设,并通过验收,二期是在一期基础上的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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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供应商的理由: 1、系统技术框架的唯一性和一致性; 2、保持平台数据的完整性; 3、各业务集成的连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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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须知 |
1、符合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与唯一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审专家:(签字)王建军 2017年9月15日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 家 姓 名 |
李志杰 |
工作单位 |
河北广播电视台 |
身份证号 |
120104197011046312 |
职 称 |
正高工 |
职称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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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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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大学本科 |
联系电话 |
13032666662 |
采购单位名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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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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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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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论 证 意 见 |
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 本期项目实现全省食品药品信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面向省市县乡四级监管部门的智慧食药监管业务门户,已完成一期建设,二期待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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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供应商的理由: 为达到整个项目前后统一、完整,保持延续性,方便全省统一格式、操作等,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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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须知 |
1、符合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与唯一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审专家:(签字)李志杰 2017年9月15日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总表)
日期: 2017年 9月15日
采 购 单 位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项 目 名 称 |
河北省智慧食药监指挥决策平台项目(二期) |
项目预算金额 |
300万元 |
专家1论证意见 |
鉴于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为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军械工程学院 陈致明 |
专家2论证意见 |
1、系统技术框架的唯一性和一致性; 2、保持平台数据的完整性; 3、各业务集成的连续性。
河北经贸大学 王建军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为达到整个项目前后统一、完整,保持延续性,方便全省统一格式、操作等,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河北省广播电视台 李志杰 |
专家综合意见 |
该项目所采购是前期项目的延续,结构上具有整体性和延续性,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与日常监管密切相关,来源唯一,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
使用单位意见 (需盖单位公章) |
该项目建设需延续一期项目相关结构和技术,所涉及内容及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
注:专家论证意见要对此项目供应商是否具有唯一性提出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