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4包)-伤员复温袋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01-w1038(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对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4包)-伤员复温袋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4包)-伤员复温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30包,本包为第4包,采购内容为伤员复温袋,项目编号为2024-JH01-W1038(04)。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基本功能  采用囊体技术形式,无外部电源供给情况下自持作业,实现伤员体表主动复温或体温保持,有外部电源供给情况下使用外部电源加热,实现伤员体表、呼吸综合主动复温或体温保持。
2.作业能力  2.1可以承载1名伤病员进行主动复温或体温保持;2.2展收时间(min):小于等于10(2人)。
3.性能参数
3.1外形尺寸:展开尺寸(长×宽×高mm):2200×750×400(±50mm);复温囊体展开尺寸(长×宽×高mm):2200×600×400(±50mm);收拢尺寸(长×宽×高mm):小于等于900×400×400;
3.2质量(kg):小于等于15。
3.3体表自持复温模块:复温热空气流量(L/min):大于等于30;热空气平均升温速度(℃/min):大于等于3.05(从-41℃到20℃);复温温度(℃):37~45;自持复温供热时间(h):大于等于3;保温温度(℃):20~37;自持保温供热时间(h):大于等于4。
3.4电热综合复温模块:呼吸复温温度(℃):37~42;体表复温热空气温度(℃):37~45;体表保温热空气温度(℃):20~37;热空气平均升温速度(℃/min):大于等于12.2(从-41℃到20℃);电源要求:适配DC12V、DC24V、DC48V和AC 220V 50Hz供电。
3.5包装囊体材料:径向撕破强度(N):大于等于350,纬向撕破强度(N):大于等于290;平磨次数(次):大于等于6000;织物初始静水压(kPa)大于等于20;背囊面料织物阻燃性能垂直燃烧续燃时间(s):小于等于8,阴燃时间(s):小于等于8;背带面料之间的缝合强度(N):大于等于500;扣件拉力(N):大于等于200;提把拉力(N):大于等于500。
3.6可靠性:平均故障间隔时间(h):大于等于240。
3.7维修性:GJB368B-2009《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的有关要求。
3.8安全性:GJB900A-2012《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符合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有关要求。
3.9人机环境工程:符合GJB2873-1997《装备和设施的人机工程设计准则》的有关要求。
3.10标志:标志设计及安装符合GJB1626A-2009《后勤装备标志设计要求》的要求。
4.环境适应性
4.1自然环境适应性 4.11作业环境温度(℃):-41~46;4.12储存极限温度(℃):-55~70;4.13相对湿度耐受能力:95%(40℃);4.14抗风压能力:能在风速9.4m/s(相当于5级风力)条件下展开、收拢;4.15抗盐雾腐蚀能力:能抵抗海上、沿海地区盐雾腐蚀环境条件的有害影响;4.16太阳辐射耐受能力:在太阳辐射强度1120W/m2条件下,器材不发生变形以及发粘、龟裂、损坏等;4.17抗淋雨能力:外包装包囊可耐受2mm/min、持续时间1h的淋雨;4.18防生物侵蚀能力:能防止各类霉菌、真菌、白蚁和啮齿类动物的有害影响。
4.2勤务适应性  4.21抗冲击能力:满足GJB150.18A-2009《规定的运输跌落要求;4.22抗振动能力:满足GJB150.16A-2009规定的振动要求;4.23电磁兼容性:满足GJB151B-2013规定的CE102、CS101、CS114、RE102、RS103相关要求;4.24展开地适应性:适应可能展开地域的地形条件;4.25运输性:装箱后能够满足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工具的限制性要求;4.26装卸搬运适应性:装箱后的装卸搬运适应性符合GJB1181的要求。
★5.配置   体表自持复温模块1台,电热综合复温模块1台,复温囊体1套(包括隔热垫),作训耗材1套(炭块和电池),电源适配器1套,包装携运等附件1套(连接管路和装卡装置、教学影像光盘)

★6.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军标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尺寸应可以通过船(艇)舱门、通道(船宽度一般不大于600mm,艇直径一般不大于500mm,如实际产品稍大于尺寸要求,可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尺寸核准)。

说明:技术要求中关键“★”条款应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支持(定制产品除外)。

二、经济要求

1.采购卫生器材直接配送到指定单位(山东青岛、海南三亚、广州湛江等);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3.包装、运输、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方按相关标准负责;

4.免费保修期(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验收合格后)配发器材2年、储备器材3年,保修期内故障停机率不高于5%,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该条款为必须响应条款);保修期外的年保修费用(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主要易损零配件供应及国内维修服务网点由厂家自报;主要零部件更换价格提供零部件全国统一供货价格;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免费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及维修保养现场培训;具体项目售后要求以技术参数需求表为准。

5.本项目不预付合同款,在完成发运、安装、验收等工作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配发器材使用2年(储备器材使用3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结算。

6.合同履约、资格条件、按照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打码贴签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未经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货物金额的 2‰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物资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乙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应当提供保密承诺,对采购涉及的物资明细、技术资料、发运单、接收单位信息和售后服务单位等资料,应当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密。

8.备品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 2024年09月11日

五、反馈渠道

请在2024年91118:00前,通过军队采购平台系统反馈意见,并同时将形成的Word电子文档和逐页打印盖章后的纸质文件扫描版(含附件1至5)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邮箱jh01_03@126.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编号+x包+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助理 郑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4578

移动电话:18519391105 15028597668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010-66964918

移动电话:15601157565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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