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经西路1658号内共计五幢工业用房及一宗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
金额
789.95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22fc240699
预算金额789.95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N0122FC240699
项目名称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经西路1658号内共计五幢工业用房及一宗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国有资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789.95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0-1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的投资项目须符合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要求,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咨询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入驻、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转让标的成交后,因受让方不符合准入条件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本次转让标的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分别为芜湖新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芜湖市湾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转让方下属子公司,本次转让事宜由芜湖新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芜湖市湾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权委托转让方办理,受让方竞得标的后,由转让方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事宜。 (3)本次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实地勘察,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未实地勘察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了确认,不利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转让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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