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检测商务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公司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示,现公开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挂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型

项目文件号

1

2024年度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检测

服务类型

CGB2023-1213-0302


一、采购范围及内容
为加强我司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的监督管理,保障污染源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拟聘请第三方运营单位对我司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实施社会化运行管理,需对我司在线监控设备系统负责,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确保数据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具体内容如下:
1、每次能够提供至少两份加盖CMA章的书面检测报告,且CMA章属于有效期内。
2、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造》(HJ106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等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
3、甲方如对数据有异议,乙方负责数据核查,释疑。
4、预约检测乙方应于现场采样完成后,八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另行约定的检测除外)
5、乙方应对甲方涉密区域污染物排放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密工作。
6、此需求内所有检测项目依据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据实结算。(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检测项目清单)
7、提供应急检测服务,需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并于5个自然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4)具备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的检测资质,应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及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
(5)、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本公司在岗 3 个月以上员工,需提供身份证、法人授权书、社保记录等。
(6)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一份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其它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本公司库内单位,非库内单位应在报名前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经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单位应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一经发现并核实,甲方将根据公司《供方管理办法》按“黑名单”处置,一旦纳入“黑名单”将永久禁止参与本公司所有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3日
(2)报名邮箱:bjsw-cgbswz@sinopharm.com
报名提交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书
2. 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邮件报名的标题必须是“项目文件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6号
电话:010-60963020
联系电话:18339881607
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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