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2023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054.6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3053b
预算金额1054.68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0557-368613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205571788
中标公司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105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环卫处 2023 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053B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环卫处 2023 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进区牛塘镇卢家巷村工业集中区文武路6号
中标金额:1054689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利华(组长)、张俊峰、汪华、江诚、单化理、王天祥、周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四个包共3.8万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层04031号,联系方式:182055717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宿蒙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7-3686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层04031号
联系方式:182055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采购人)、史竟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7-3686130、18205571788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053B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环卫处 2023 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市环球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进区牛塘镇卢家巷村工业集中区文武路6号
中标金额:1054689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宿州市环卫处 2023 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二包含拂晓大道、磬云路、人民路等 21 条道路和游园的道路保洁(含立交桥)、绿化带保洁、游园保洁、城市家具保洁、保洁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环卫设施管养维护、非机动车摆放、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机动车道交通护栏底部清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交通护栏保洁及作业范围内的除雪、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 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必须缴纳社保,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110%,按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他如高温津贴、特岗津贴、加班费用等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采购人要求在每月 25 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工资和加班费发放、设备(车辆)信息、垃圾清运量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 (三)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宿州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非住宅小区类),且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提供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和付款发票复印件 (原件备查),且租赁结束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如中标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办公场所必须真实,并上报采购人查证,如弄虚作假的,扣除当月保洁费用。 说明:投标时须提供“中标后在宿州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非住宅小区类) ”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四)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宿州设立车辆停车场, 车位数量应满足投标路段所有作业车辆的停放要求。 合同签订前, 中标人应提供自有产权车辆停车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和付款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且租赁结束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如中标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说明:投标时须提供“中标后在宿州设立车辆停车场”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冲洗洒水车、道路养护车等作业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中水。 说明:投标时须提供“中标后冲洗洒水车、道路养护车等作业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中水”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服务范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洗扫车污水倾倒点。 说明:投标时须提供“中标后在服务范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洗扫车污水倾倒点”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服务范围内至少打造一个“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道路)。 说明:投标时须提供“中标后在服务范围内至少打造一个“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道路)”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八)人员、设备配置要求(本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1、人员、设备专用原则 (1)项目管理小组成员专用原则:投标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环卫管理经验,男 55 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且需常驻本项目。项目管理小组成员不统计在作业人员(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数量内。 (2)投标人必须建立项目管理小组,项目小组人员不少于 6 名,项目管理小组构成含项目经理 1 名、会计 1 名、其他管理人员若干名;投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经理应具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 且符合投标人内部管理的人员相关资质条件要求; 项目会计人员需具备符合项目工作实际需要的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及从业要求;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自行更换管理小组成员。 注: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管理小组人员缴纳自本公告发布当日起近 6 个月社保相关证明及会计人员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设备(车辆)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符合环保和交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车辆设备,且承诺投入包车辆均为该包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包或其他项目。 2、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环卫作业人员的年龄要求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聘用的人员身体健康,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上岗人员定期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中标后为上岗人员定期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诺文件。 (2)人员总数最低应满足以下要求:
说明: 1.以上人数不含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人员; 2.中标人承担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设备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3.中标人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设备(车辆)配置基本要求 1.作业设备(车辆)配置基本标准
说明:一线道路保洁员配备全新快保车每人 1 辆,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包设备应不得低于以上要求。 2.机械化作业频次及积尘称重等级
3.投标配备的洗扫车、清扫车、路面养护车、小型自卸式垃圾车、清洗车、后压缩式垃圾收集车车辆须为 2020 年 6 月 1 日后出厂并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且可以正常使用的车辆。 4.设备(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后压缩式垃圾收集车、小型自卸式垃圾车须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涂装,涂装标准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5.设备(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服务时间:共 31 个月(944 日历天)。 第一年度服务期: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南三环路 (拂晓大道至淮海南路)、东三环路(淮海南路至港口北路)、北三环路(港口北路至淮海北路)服务期为:2023 年 12 月 1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年度服务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年度服务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注: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合同),经采购人会议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 (一)规范管理 1.组织机构健全。按照环卫企业规范管理要求设立内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每个包必须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并保持畅通。 2.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各岗位操作规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具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各作业包须保障作业质量检查用车。 (二)作业要求 1.环卫作业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2.按照市环卫处安排,统一服装(含鞋、帽等)样式和标识,做到着装整齐。 3.环卫作业工具、 机械设备的式样、 颜色、 结构等应全市统一。 作业工具、机械设备喷涂的字样或图样,由环卫主管部门规定。 4.乙方应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突击队,做好各类重大活动、应急处置等保障。 5.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增加道路冲洗洒水洗扫作业频次。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 7.果皮箱和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其中二包设置果皮箱个,垃圾桶 个,爱心驿站 座( )。对于爱心驿站及道路上的果皮箱和垃圾桶等环卫设施, 作业公司负有清洁、保管、维护义务, 爱心驿站需安排专人管理、按时开放,如发现破损,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修复。如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采购人将予以处罚。 8.如遇雨水、积雪、落叶等极端天气或突发事件,作业公司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果作业公司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应急保障任务,采购人可以委托其他作业部门代为处理,所需要的费用从保洁经费中扣除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三)作业时间 1、一类道路 机动车道机械化洗扫作业时间:第一次洗扫时间:24:00-06:30(所有车道洗扫作业全覆盖);第二次洗扫时间:10:00-14:00;第三次洗扫时间:19:00-22:00。 非机动车道机械化洗扫作业 1 天 1 次,时间:24:00-05:00(所有车道洗扫作业全覆盖)。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冲洗作业 3 天 1 次,时间:24:00。 主干道湿式清扫巡回保洁时间:08:30-20:30。 机械化冲洗作业时间 第一次作业时间:24:00-05:00; 第二次作业时间:9:00-11:30; 第三次作业时间:15:00-16:30; 第四次作业时间:19:00-20:30。 交通护栏底部清洗作业 1 天 1 次,时间:24:00。 人工保洁实行两班制无缝对接(不含快保人员),普扫时间:04:00-06:30(4 月-10 月)04:00-07:00(11 月-3 月);12:00-14:00。人工巡回保洁时间:06:30-23:00(夏季);07:00-22:00(冬季)。 2、二类道路 机动车道机械化洗扫作业时间:第一次洗扫时间:24:00-06:30(所有车道洗扫作业全覆盖);第二次洗扫时间:10:00-14:00;第三次洗扫时间:19:00-22:00。 非机动车道机械化洗扫作业 1 天 1 次,时间:24:00-05:00(所有车道洗扫作业全覆盖)。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冲洗作业 3 天 1 次,时间:24:00。 机动车道湿式清扫巡回保洁时间:08:30-20:30。 机械化冲洗作业时间 第一次作业时间:24:00-05:00; 第二次作业时间:9:00-11:30; 第三次作业时间:15:00-16:30; 第四次作业时间:19:00-20:30。 交通护栏底部清洗作业 1 天 1 次,时间:24:00。 人工保洁实行两班制无缝对接(不含快保人员),普扫时间:04:00-06:30(4 月-10 月)04:00-07:00(11 月-3 月);12:00-14:00。人工巡回保洁时间:06:30-22:00(夏季);07:00-21:00(冬季); 3、三类道路 机动道机械化洗扫作业 1 天 2 次,时间:第一次洗扫时间:24:00-06:30;第二次洗扫时间:10:00-14:00。 非机车道机械化洗扫作业 1 天 1 次,时间:24:00-05:00。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冲洗作业 5 天 1 次,时间:24:00。 机动车道湿式清扫巡回保洁时间:08:30-20:30。 机械化冲洗作业时间 第一次作业时间:24:00-05:00; 第二次作业时间:9:00-11:30; 第三次作业时间:15:00-16:30; 第四次作业时间:19:00-20:30。 人工保洁实行两班制无缝对接(不含快保),普扫时间:04:00-06:30(4 月-10 月) 04:00-07:00(11 月-3 月);12:00-14:00。人工巡回保洁时间:06:30-19:00(夏季);07:00-18:00(冬季)。 如遇作业时间调整,以甲方指令为准。 (四)作业模式 1、道路作业模式 机动车道:机械化冲洗+机械化洗扫+湿式机扫保洁。 非机动车道: 机械化冲洗+机械化洗扫+人工清扫, 配合人工普扫巡回保洁作业。 人行道或街区:人机配合精细化冲洗+人工清扫+快速巡回保洁。不具备机械化作业道路,人工保洁全覆盖。 2、保洁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 (1)沿街店面生活垃圾实行上门分类收集。 (2)垃圾收集、运输采用车车对接、桶装车载密闭分类收运模式。 (3)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果皮箱管理作业。果皮箱应密闭、套袋,分类标识清晰。每日清掏两次擦洗不少一次, 第一次清掏早晨 07:30 前完成, 第二次清掏16:30 前完成,保持随满随清、桶体干净见本色,果皮箱周边的环境清洁,定期进行喷洒药物灭蝇。随时对果皮箱进行普查,发现损坏影响使用功能或影响观瞻的,及时上报予以维修、更换或拆除。 (5)垃圾收集管理。垃圾桶应规范摆放,密闭、套袋,分类标识清晰,设置应布局合理、满足投放需求,能够提示居民分类投放,满足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衔接; 存放区域划分明确, 标注分类标识, 维护到位。 垃圾桶每日收运两次,第一次 07:00 前完成,第二次 14:00 前完成,重点地段适当增加收运次数,保持随满随清。收运完毕后做到清洗见本色、归位(隐蔽)整齐、套袋及时,当垃圾量达到垃圾桶或垃圾袋容量的2/3 时,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消毒剂(如有效氯 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或季铵盐类等其他消毒剂)对垃圾进行消毒和处理。垃圾袋应完好无损。运送生活垃圾过程中,做好个人自我防护,佩戴口罩和手套。 3、绿化带、游园保洁 每日普扫结束后巡回保洁,每月 2 次专项集中清理。绿化带、游园保洁采取拾、捡、扫的方式,保证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碎砖石等杂物。 4、道路立面(1.8 米以下)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立交桥保洁专人巡查、清理。 5、非机动车摆放要安排专人管理、有序摆放。 6、人行道、非机车道交通护栏保洁实行“机械化冲洗+人工擦洗”作业模式,做到干净整洁无灰尘。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各项条款及采购单位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利华(组长)、张俊峰、汪华、江诚、单化理、王天祥、周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四个包共3.8万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层04031号,联系方式:182055717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宿蒙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7-3686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层04031号
联系方式:182055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采购人)、史竟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7-3686130、182055717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