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生活垃圾委托外运规范处置和非正规垃圾点垃圾打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潜山市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潜山市生活垃圾委托外运规范处置和非正规垃圾点垃圾打包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①潜山市天柱山镇、源潭镇两处非正规垃圾点填埋垃圾的压缩打包装车或堆放。②潜山市区域内生活垃圾压缩打包及运输至外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处置。
乙方负责提供打包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满足清运要求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和装运人员,并做好日常工作管理。人员薪资待遇、车辆的保险、修理费、油费水电费和人员、车辆的安全责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风险包干。
整个项目的服务周期为一年。
采购预算:本项目总投资规模约964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苏州诺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根据《安庆市城市管理局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潜山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督办函》(庆城管函[2018]181号)要求,潜山市必须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因潜山市现无陈年垃圾的处置场所,且外市县都不接受处置潜山市陈年垃圾,造成源潭、天柱山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无法如期完成任务,将影响安徽省整治工作。本项目亟待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如按常规招标采购程序,将无法按时完成本工作。
2、苏州诺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承揽垃圾处置的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环保科技公司,且有自己专业的队伍和设备,在全国各地承揽过多个类似项目。经业主实地考察,该公司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经市场询价,陈年垃圾打包封存费用最低为172元/吨,垃圾打包、处置外运费用最低为560元/吨,苏州诺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愿意以单价170元/吨承揽陈年垃圾打包封存,并要求以单价550元/吨承担潜山市新鲜垃圾打包处置外运8000吨为承揽陈年垃圾打包封存的附加条件,故苏州诺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报价上优于市场询价,而且能够保障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该项目属于由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4、参照其他地区同性质的做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对潜山市生活垃圾委托外运规范处置和非正规垃圾点垃圾打包项目的深入了解,认为苏州诺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序号 |
论证人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桂立平 |
潜山市勘察建筑设计院 |
工程师 |
2 |
张红 |
潜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 |
高级工程师 |
3 |
程为杰 |
潜山市审计局 |
造价工程师 |
4 |
张淼生 |
潜山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5 |
吴大胜 |
潜山市市政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七、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 26 日至2019年 1 月 2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潜山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18010710669),并同时报送潜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6-8937908。)、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6-8922298)。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潜山市城市管理局
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