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人:沈阳润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沈阳木棉花酒店精装修工程——1标段招标方案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创新路北
3.2项目概况:木棉花酒店位于公元九里项目三期,酒店总建筑面积3.5万㎡(地上3.1万㎡,地下0.4㎡),酒店单体高度为99.8米。预估精装面积:3万平
3.3招标范围:沈阳木棉花酒店1-11层公区及客房精装修工程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住宅精装工程 | 沈阳公元九里-3期 | 1-11层酒店公区及客房精装修工程 | 30000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20.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人力资源 | 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10分) 组织机构:完善5分、较完善3分、一般1分。 技术管理人员数占总员工数比例:70%以上(含)5分、50%-70%3分、50%(含50%)以下1分。 劳务分包(10分)、劳务来源情况:合理10分、较合理7分、一般5分 |
财务状况 | 财务指标排名(5分):排名1-3名5分、排名4-9名3分、其他0分。 财务报表是否经第三方审计(5分):经过第三方审计5分、未经过第三方审计0分。 |
机械设备 | 自有机械设备情况(10分):设备数量、种类齐全10分、设备数量、种类较齐全7分、设备数量、种类一般5分 |
企业管理体系 |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均有5分、缺少一项3分、缺少两项2分、缺少三项0分。 |
企业以往 | 近三年同类工程经历(2)(15分):5个以上(含5个)15分、3个7分、2个5分、1个3分、无个0分 |
在施和新承接工程 | 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4),且企业资金、人员、设备满足本工程要求: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10分、有一定能力承担本工程5分、不能承担本工程0分 |
近三年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 | 近三年法律诉讼(2分):无诉讼或无败诉情况2分、败诉情况1起1分、败诉情况2起以上(含)0分。 近三年各类不良行为记录(3分):无不良行为记录3分、有不良行为记录每记1次扣1分,直至本项得分为0 |
获奖情况 | 近三年内获国家级、省市级建筑奖项:国家级奖项每项2分,省市级每项1分,得分不超过10分 |
安全状况 | 安全事故:近3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0分、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8分、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4分、近3年未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分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5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无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反向应付保理 | 50.00 | |
银行转账 | 50.00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