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柏哈线(红沙地至包家屯段)修复养护工程
金额
525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ygc20240410005001
预算金额5259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俊伊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LNJYGC20240410005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LNJYGC20240410005001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s://www.lnsggzy.com&infoid=46d5f1fb-4989-4c43-a8c1-3bcb2b77e569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告标题:
沈阳市柏哈线(红沙地至包家屯段)修复养护工程
公告内容:
沈阳市柏哈线(红沙地至包家屯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
沈阳市柏哈线(红沙地至包家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柏哈线(红沙地至包家屯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沈阳市柏哈线(红沙地至包家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238 号)批准,建设资金为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沈阳市柏哈线(红沙地至包家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沈阳市法库县境内
2.1.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省道柏哈线沈阳市法库县境内。路线起于红沙地。终于包家屯,设计桩号为K35+716.427-K62+478.215,全长26.762公里。该路段于2012年进行最后一次维修,现有路面结构为9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下设40厘米水泥稳定基层及20厘米级配碎石垫层。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龟裂、车辙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3招标范围: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完工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共计164 日历天。其中路面主体工程2024年9月30日完工,附属工程(含平交道口等)和交安设施(含标志、标线、道口标柱、钢护栏及轮廓标等)2024年10月31日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合同估算价:5259万元
2.7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路面及沿线设施大中修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全本(须经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认证并在注协备案赋码)。
3.1.3业绩要求:
①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或修复性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②具有沥青路面冷再生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必须满足上述①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2)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3.1.5信誉要求:
1、财产(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
注:1.“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财产(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
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上述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资质的施工单位,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8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适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一信封其他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沈阳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shenyang.gov.cn)网站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软件下载
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电 话:024-23907897
邮政编码:110005
招标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24-23895058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号
邮编: 110168
联系人:郝俊伊,刘文慧
电话:024-31695917-8529,024-31695917-8523
2024年04月11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4-13 10:00:16
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辽宁招投标监管网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12 00: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4-04-18 00: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07 00:00:00
开标时间:
2024-05-07 00:00:00
文件售价:
0.0
文件售价币种:
人民币元(CNY)
文件售价单位:
万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公告发布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