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来复镇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蔬菜晾晒储存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3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村2023年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拟建设蔬菜晾晒储存场地建设项目,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现受村项目理事会的委托,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来复镇2023年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投入的蔬菜晾晒储存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来复镇新南村。
2.资金来源: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资金133.2078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
建设蔬菜晾晒储存场地1个,采用钢结构,占地约1500平方米,四周墙体采用生态木,泡菜坛700个,硬化晾晒场地约490平方米,含水电安装。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的项目超过工期至今未完工;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8月30日9 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gaoxian.gov.cn/)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5日10时15分】。
谈判时间:【2023年9月5日10时15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来复镇新南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4780838865
来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电话:17396239498
监督电话:0831-5851121
特此公告
高县来复镇新南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撰写人邓仕华,审核人杨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来复镇2023年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投入的蔬菜晾晒储存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来复镇新南村。
2.资金来源: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资金133.2078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
建设蔬菜晾晒储存场地1个,采用钢结构,占地约1500平方米,四周墙体采用生态木,泡菜坛700个,硬化晾晒场地约490平方米,含水电安装。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的项目超过工期至今未完工;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8月30日9 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gaoxian.gov.cn/)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5日10时15分】。
谈判时间:【2023年9月5日10时15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来复镇新南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4780838865
来复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电话:17396239498
监督电话:0831-5851121
特此公告
高县来复镇新南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撰写人邓仕华,审核人杨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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