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预公示
金额
6791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225-04-01-672028
预算金额67918万元
招标公司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科琪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欣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310-330225-04-01-67202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50%、银行贷款50%,项目业主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7918 万元,建设规模: 总改造河道长度约6.79千米,其中一期为西大河(马岗鞍河至会源路)、中央河(新丰路至来薰路)段,二期为西大河(会源路至岳头嘴闸)段,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宽、驳岸、闸门等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象山县中心城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景观工程包括方案设计)、金属结构设备设计、水质提升相关内容及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包括但不限于驳岸整治、景观工程、桥梁整治、亮化工程、金属结构设备等以及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绘制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不包括电力、通信、燃气的专项设计 。2.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完成之日止。其中,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批准或图审后10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正式施工图;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系人:陈科琪
联系电话:0574-591884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24层
联系人:赖欣妍、黄卢
联系电话:0574-65763707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310-330225-04-01-67202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50%、银行贷款50%,项目业主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7918 万元,建设规模: 总改造河道长度约6.79千米,其中一期为西大河(马岗鞍河至会源路)、中央河(新丰路至来薰路)段,二期为西大河(会源路至岳头嘴闸)段,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宽、驳岸、闸门等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象山县中心城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景观工程包括方案设计)、金属结构设备设计、水质提升相关内容及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包括但不限于驳岸整治、景观工程、桥梁整治、亮化工程、金属结构设备等以及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绘制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不包括电力、通信、燃气的专项设计 。2.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完成之日止。其中,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批准或图审后10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正式施工图;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中心城区西大河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设计)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东(宁波)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
联系人:陈科琪
联系电话:0574-591884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24层
联系人:赖欣妍、黄卢
联系电话:0574-6576370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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