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口镇连樟村农房(新建)风貌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1-12 10:27:58
采购计划编号:441881-2021-04926 预算金额:1060000.0000 采购品目:建筑幕墙工程
代理机构:广东博越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付腾稀 项目负责人:付腾稀
项目概况
连江口镇连樟村农房(新建)风貌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81-2021-04926
项目编号:BY-ZCCS202111004
项目名称:连江口镇连樟村农房(新建)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江口镇连樟村农房(新建)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建筑幕墙工程 | 连江口镇连樟村农房(新建)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60,000.00 |
1,0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纳税项目(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 (2)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1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资格,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江口镇连樟村农房(新建)风貌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江口镇连樟村农房(新建)风貌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最终查询结果以评审现场网上查询为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响应。(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资格,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A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A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每天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博越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A)凭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交下述1-2项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手续并依法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资格,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最终查询结果以评审现场网上查询为准。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其身份证需原件核对)。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英德市连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皇城路1号
联系方式:0763-289123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博越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帝景豪园九座30A
联系方式:0763-398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芷薇
电 话:0763-3989484
广东博越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