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市文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印刷及特殊板材广告物料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sx2023-082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栋1873722772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NSX2023-0821 (招标文件编号:HNSX2023-0821)
二、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印刷及特殊板材广告物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阳华宇广告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阳市文峰区紫薇大道中段市第五塑料厂3号楼30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安阳市文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印刷及特殊板材广告物料项目
折扣率(%):96.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阳华宇广告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安阳市文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印刷及特殊板材广告物料项目      /      /      一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海涛(采购人代表)、邢华、马肖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及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文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        
联系方式:张女士139 3728 9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00路东福九鼎锅炉内三楼            
联系方式:徐栋18737227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栋
电 话:  1873722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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