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告]天津银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系统功能开发项目招标
金额
60.4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42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悦132602867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公告]天津银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系统功能开发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BHGJ-2023-G-08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系统功能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4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系统功能开发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系统功能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系统功能开发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
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注"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2)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3)银行资信证明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
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三年(或成立之日
起)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承
诺书原件;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截至开标当日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
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查询并打印,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存档(投标
人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营业执
照副本加盖公章、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后附,需提供电
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
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
将通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8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15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机:1326028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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