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珪前村水利灌溉及排洪清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4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M漳采2023043号
项目名称:珪前村水利灌溉及排洪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828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454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即预算审核价为32828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95454.7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珪前村水利灌溉及排洪清淤工程 | 1.00 | 328283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相关政策原因(如相关险种合并等),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提供合并执行的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4号三楼)
方式: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4号三楼)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领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4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4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谈判,请受书面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文件中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珪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珪前村
联系方式:叶先生1360507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4号三楼
联系方式:小张0596-8325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6-832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