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70.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0731-880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先生0731-88558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望达城市生态公园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09: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达城市生态公园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望经投批〔2023〕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由资金和项目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达城市生态公园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山体区域范围,西起长塘路侧(不包含永久基本农田区域),东至公园东路,北接航空路南侧住宅用地边线,南至腾飞路,一期工程面积约26万平方米。本项目将充分利用场地自然资源和环境特点,打造片区三生融合、服务于经开区智能制造片区。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绿化工程、园路广场工程、海绵城市、给排水工程、土方工程、建构筑物工程、驳岸工程、亮化照明、室外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总投资估算为4870.55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519.87万元。

2.4服务期限:共5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须同步提供详勘报告;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20日历日之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服务期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确定。(应满足业主要求,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现场调查及设计测量(场地大树及相关建(构)筑物测量)、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报批、报建等服务配合工作);道路交叉口、关键节点近远期结合方案、海绵城市、红线外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相关杆线迁移、绿带(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分期、分标段施工图;配合发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06月16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之一:(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用地面积不少于7.8万平方米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总用地面积不少于7.8万平方米的工程勘察业绩各一个(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用地面积不少于7.8万平方米的风景园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该业绩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服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注: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②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④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2)拟任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注:①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②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依据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061859。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 2 转 1 或者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邮    编:410200            邮   编:410200

联 系 人:郭先生            项目负责人:任先生、梁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31-88068768     电   话:0731-88558559、88558556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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