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设施项目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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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绵阳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816-276077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0816-2392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car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材料采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设施项目材料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0759-04-01-947325】FGQB-00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经济科技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759-04-01-947325】FGQB-00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ca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绵阳市仙海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593.23平方米;包括室外附属铺装、设施设备安装及文化氛围打造等。
2.4交货期:总供货期限为90日历天 。采用分批次的供货方式,每批次供货的时间为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把招标人指定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钢材、商品混凝土、砖、砂、石、水泥、瓦、安装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car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car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 car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00:00时至2024年11月16日23:59时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游客中心
邮 编:621029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16-27607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car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芙京路42号门面房1栋3单元2楼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816-23929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1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范围的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材料采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设施项目材料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0759-04-01-947325】FGQB-00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经济科技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0759-04-01-947325】FGQB-00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ca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绵阳市仙海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593.23平方米;包括室外附属铺装、设施设备安装及文化氛围打造等。
2.4交货期:总供货期限为90日历天 。采用分批次的供货方式,每批次供货的时间为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把招标人指定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钢材、商品混凝土、砖、砂、石、水泥、瓦、安装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car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car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 car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00:00时至2024年11月16日23:59时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游客中心
邮 编:621029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16-27607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car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芙京路42号门面房1栋3单元2楼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816-23929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1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范围的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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