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路段优化情报板建设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系统软件串口通信功能上位机团雾感知器区间测速立杆区间测速警告电源线链路租用光纤链路管道铺设辅材穿线软管水晶头不锈钢扎带防水胶带强电接头匝道卡口建设卡口抓拍单元支持深度学习智能车型识别智能识别机动车违法检测人脸识别功能环保补光装置视频检测触发雷达触发道路监控车辆抓拍补光控制图像处理图片合成数据传输对联视频监控球机智能检测预警功能视频能见度检测设备补光灯闪光灯多目标雷达自检测器含安装支架卡口L型杆件主线卡口建设车身颜色识别车标识别卡口设备供电使用卡口设备取电处到立杆国标纯铜线缆50PE管恶劣天气云平台对接对接服务网关设备1U机架式设备RAID无缓存网卡显示集成VGA接口5个USB接口远程管理功能自动化服务器功耗控制虚拟电源更新Firmware支持远程故障现象重现虚拟控制台操作WindowsLinux等软件虚拟软驱主板集成iBMC智能调频功能物联网设备数据订阅与推送业务应用可以订阅消费实时的数据流主机发现溯源定位扫描针对性识别系统进程基线外新增的恶意程序查杀处理自动记录异常变更边缘设备CPU识别并区分非白名单IP登录溯源分析边缘计算平台云边组网管理流量边缘节点的网络IO流量监测VPN基于DPI实现应用识别高精度时钟同步云上管理镜像仓库模块镜像仓库添加镜像删除远程控制业务应用滚动升级恶劣天气管控平台工程监理系统安装调试软硬件系统集成监理服务对采购软件项目验收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各类设备进场配置联调系统连通性验证系统拓扑图设备布局图配线图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系统项目采购硬件加电自检测试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基础建设设备的安装设备和服务系统的阶段性测试系统集成测试系统的安装调试信息化建设施工监理监理现场测试工具网络系统布线软件系统信息安全传真机
金额
4.7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400-00607
预算金额4.7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09-14 至 2023-09-18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高勇
  
(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0607
项目名称: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91,530.00
最高限价(元):1,591,53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7,745.90
最高限价(元):47,745.9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
联系方式: 韩志国,1359195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3023831、3023833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0005675079000057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勇
电  话: 0429-3023831、3023833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