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第1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4(2024)-lqtsjy-wzc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部长188605102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路桥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聂总136518076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 采购(第1批)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4)-LQTSJY-WZCG-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文件《铁办发改〔2022〕55 号》发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 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商品混凝土进行采购。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开竞争性 谈判,诚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线路全长约 309.8 公里,其中新建线路300.7公里,利用既有线 9.1公里,设站10座。新建跨 杭州湾双线铁路大桥1座。同步建设嘉兴南站沪昆场联络线、本线与萧甬线上行联络线、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及车场,扩建宁波 动车运用所,预留嘉兴南动车存车场建设用地等。 TYZQ-8 标段正线起讫里程:DK129+964~DK139+885,共 9.92 1 公里 正线工程。苏杭上、下行联络线工程共 9.534 公里。沪甬上、下行联络线工程 13.148 公里。其中:路基 4.529 公里/5 个工 点;正线桥梁 7.553 公里/2 座,苏杭联络线桥梁 8.517 公里/2 座,沪甬联络线桥梁 11.610 公里/2 座,框架桥 289.81 延长 米/11 座、涵洞 251.24 横延米/7 座。工期为1267日历天。
项目位置:通甬Ⅷ标主要位于嘉兴市南湖区、经开区,通甬高铁由嘉兴地区北侧引入,跨越沪昆高铁后引入嘉兴南站南 侧新建通甬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HNT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 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投标标的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 规定并经环保验收合格。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 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 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 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 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 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 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不接收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家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 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无生产厂家限制。
⑤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 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 年08月 月03日 日09时 时00分 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 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3汇款要求: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用。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售后不退。
5.6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年08月 月09日 日13时 时00分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新吉力大厦11楼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 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同时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1)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周部长
联系方式:18860510277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新吉力大厦11楼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路桥分中心
联系人:聂总
联系方式:1365180762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1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路桥分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附件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 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号 | 计量单 位 | 暂定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 四局集团 有限公司 | 泵送商品混 凝土 | C20 | 立方米 | 5000 | |||
2 | 泵送商品混 凝土 (可再生 料) | C20 | 立方米 | 5000 | ||||
3 | 泵送商品混 | C25 | 立方米 | 5000 | ||||
新建南通 至宁波高 速铁路站 前Ⅷ标 项目经理 部 | HNT01 | 0 | 0 | |||||
3 | 凝土 | C25 | 立方米 | 5000 | ||||
4 | 泵送商品混 凝土 (可再生 料) | C25 | 立方米 | 5000 | ||||
5 | 泵送商品混 凝土 | C30 | 立方米 | 5000 | ||||
6 | 泵送商品混 凝土 (可再生 料) | C30 | 立方米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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