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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三角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汽车改色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三角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汽车改色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汽车改色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邮编:528445联系电话:0760-89936381传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汽车改色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中山三角镇建设单位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该司原用地面积46670.8平方米,建筑面积41299.3平方米,主要从事车身贴、涂层喷绘材料的生产,年产车身贴3000万平方米、涂层喷绘材料2000万平方米(实际建设产量车身贴为750万平方米,涂层喷绘材料尚未建设)。该项目于原址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包括:①用地和建筑面积变化:均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②产品方案和产能变化:保持原有产品产量不变,此次扩建项目新增新系列产品汽车改色膜170万平方米;③生产工艺变化:扩建前原有产品生产工艺不变,扩建新增新系列产品汽车改色膜生产线;④生产设备:新增2台涂布机、1台贴合机、2台分卷机,其余生产设备扩建前后不变;⑤治理设施变化:此次扩建新增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1个排气筒(G5)用于处理此次扩建新增的粘合#1、烘干#1和粘合2#、烘干2#废气,其余治理设施扩建前后不变。扩建项目与现有工程生产上无依托关系。该司扩建后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不变,主要从事车身贴、涂层喷绘材料、汽车改色膜的生产,年产车身贴3000万平方米、喷绘涂层材料2000万平方米、汽车改色膜170万平方米。环评机构广东香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该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2、粘合、烘干工序废气、贴合工序废气经治理或相关环保措施后达标排放。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达标排放。4、该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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