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5月西昌油橄榄
加工基地项目国际货运代理询价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招标货运代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油橄榄加工基地项目。付款方式为现金/票据支付。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代理费,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货物的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技术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进口工程物资运输,海运方式为集装箱船,国外发运港为伊兹密尔港口,目的地港为上海港口,费用需分条列出各种集装箱的海运费、国内港杂费、进出库费、THC、安保费、报关费、报检费、文件费、舱单申报费等;散货船装运港包干费和海运费。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结束;最终交货地点:西昌安宁镇宝昌路。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
3、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赵浩霖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 梁雯琳
联系电话:17781088112 联系电话:19977055202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5日
报 价 表
序号 |
类型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数量 |
含税落地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落地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A |
D=B+C |
E |
F=D/(1+税率) |
G=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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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公司换单费、报关费等港口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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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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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口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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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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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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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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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汽运费、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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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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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进口代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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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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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服务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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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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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管理费 |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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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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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