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动物疫苗采购(GXZC2022-G1-000955-KLZB)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955-klzb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黎旭华0771-2381520
中标公司北京华信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丽诚东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信农威生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动物疫苗采购(GXZC2022-G1-000955-KLZB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GXZC2022-G1-000955-KLZB
二、项目名称: 动物疫苗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300000(元) |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卫星路46号1栋201室 |
2 | 报价:837200(元) |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卫星路46号1栋201室 |
3 | 报价:209300(元) |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卫星路46号1栋201室 |
4 | 报价:490000(元) | 广西丽诚东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41号兽用生物制品GMP厂整体搬迁技改项目4号建筑(动力中心) |
5 | 报价:500000(元) | 北京华信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552号1幢二、三层 |
6 | 报价:240000(元) | 北京华信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552号1幢二、三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30万头份 | 猪口蹄疫 O 型合成肽疫苗 | 天康生物 | 230 | 10000 | 50、100毫升/瓶 我方承诺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比例为 100%的 最小规格(50ml/瓶)产品。 |
2 |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280万头份 |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 | 天康生物 | 280 | 2990 | 50 头份/瓶、100 头份/瓶 我方承诺50 头份/瓶规格供货比例为100% |
3 |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70万头份 |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 | 天康生物 | 70 | 2990 | 50 头份/瓶、100 头份/瓶 我方承诺50 头份/瓶规格供货比例为100% |
4 |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350万头份 |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 | 广西丽诚东 | 350 | 1400 | 20头份/瓶 |
5 |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250万头份 |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 | 华信农威 | 250 万头份 |
2000 | 20头份/瓶或50头份/瓶 |
6 | 山羊痘活疫苗300万头份 | 山羊痘活疫苗 | 华信农威 | 300 万头份 |
800 | 50头份/瓶或100头份/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启斌,黄珊映,廖良华,甘松芝,胡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0条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87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分标¥29300.00;2分标¥12558.00;3分标¥6000.00;4分标¥7350.00;5分标¥7500.00;6分标¥6000.00。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2102 1112 2930 0032 105
行号:10261101110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771-3149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
项目联系方式:0771-2381520
附件信息:
G1-000955动物疫苗采购(发布).docG1-000955动物疫苗采购(发布).doc
525.4K
中小企业.zip中小企业.zip
1.1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动物疫苗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955-KLZB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采购需求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4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21
一、总 则21
二、招标文件2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5
四、开 标27
五、资格审查28
六、评 标29
七、中标和合同30
八、验收35
九、其他事项3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40
第一节 评标方法40
第二节 评标程序40
第三节 评分标准43
第四节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47
第五节 评标报告48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7
第一节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58
第二节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9
第三节 商务文件格式65
第四节 技术文件格式75
第五节 报价文件格式83
第七章 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89
第一节 质疑函(格式)90
第二节 投诉书(格式)93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动物疫苗采购(GXZC2022-G1-000955-KLZB)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动物疫苗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26日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2-G1-000955-KLZB
项目名称:动物疫苗采购
预算金额(元):50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30万头份。 数量: 230 预算金额(元): 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物工程技术合成的猪口蹄疫O型病毒抗原多肽与进口佐剂混合乳化制成。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280万头份。 数量: 280 预算金额(元): 8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小反刍兽疫疫苗毒株接种细胞,收获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70万头份。 数量: 70 预算金额(元): 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小反刍兽疫疫苗毒株接种细胞,收获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350万头份。 数量: 350 预算金额(元): 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猪瘟兔化弱毒接种细胞培养物,收获培养的细胞毒,浓缩,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250万头份。 数量: 250 预算金额(元): 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猪瘟兔化弱毒接种细胞培养物,收获培养的细胞毒,浓缩,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山羊痘活疫苗300万头份。 数量: 300 预算金额(元): 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山羊痘弱毒接种培养,收获培养的细胞毒,真空冻干制成,迅速冷冻真空干燥制成。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通知7日内,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达,送货时应提前2日通知采购人(含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同)做好接货准备。提前或延期到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26日 09:00: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6日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附件:采购需求[请于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阅]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分标:2.3万元、2分标:0.84万元、3分标:0.21万元、4分标:0.77万元、5分标:0.55万元、6分标:0.36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对公银行账号:1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3486、2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3487、3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3488、4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3489、5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3490、6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3491,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联系电话:0771-3149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0771-238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
电话:0771-238152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标注“▲”号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4.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5.所有分标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工业。
一、1分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标项 | 货物名称 | 数量(万头份) |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1分标 |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 230 | 1.将生物工程技术合成的猪口蹄疫O型病毒抗原多肽与进口佐剂混合乳化制成。 2.规格:100ml/瓶或50ml/瓶。 3.外观、剂型、粘度、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国家兽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4.在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
二、2-3分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标项 | 货物名称 | 数量(万头份) |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2分标 |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 | 280 | 1.小反刍兽疫疫苗毒株接种细胞,收获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2.用于预防羊的小反刍兽疫,每头份疫苗含有的小反刍兽疫弱毒病毒至少为103TCID50。 3.规格:50头份/瓶。 4.外观、剂型、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5.-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
3分标 | 小反刍疫苗活疫苗 | 70 | 1.小反刍兽疫疫苗毒株接种细胞,收获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2.用于预防羊的小反刍兽疫,每头份疫苗含有的小反刍兽疫弱毒病毒至少为103TCID50。 3.规格:50头份/瓶。 4.外观、剂型、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5.-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
三、4-5分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标项 | 货物名称 | 数量(万头份) |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4分标 |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 | 350 | 1.猪瘟兔化弱毒接种细胞培养物,收获培养的细胞毒,浓缩,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2.外观、剂型、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农业农村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3.2-8℃保存期限24个月以上。 4.规格:20或50头份/瓶包装规格。 |
5分标 |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 | 250 | 1.猪瘟兔化弱毒接种细胞培养物,收获培养的细胞毒,浓缩,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 2.外观、剂型、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农业农村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3.2-8℃保存期限24个月以上。 4.规格:20或50头份/瓶包装规格。 |
四、6分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标项 | 货物名称 | 数量(万头份) |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6分标 | 山羊痘活疫苗 | 300 | 1.用山羊痘弱毒接种培养,收获培养的细胞毒,真空冻干制成,迅速冷冻真空干燥制成。 2.外观、剂型、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3.-15℃以下保存期限24个月以上。 4.规格:50或100头份/瓶包装规格。 |
五、1-6分标商务要求表 | |
▲投标报价 | (1)货物完整报价包括货物税金、疫苗稀释液、运至最终目的地运输、储存、搬运、保险以及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一切费用(包括差旅、培训、疫苗使用效果监测、免疫应激反应处理、死亡畜禽补偿、免疫失败引发疫情时应急处置及确保疫苗质量及使用效果的其它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 (2)为确保产品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牧发〔2021〕2号)规定: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加强疫苗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本部门疫苗采购制度,完善内部管控体系,严格规范疫苗采购活动。疫苗采购应以质量、免疫效果、价格和售后服务等综合指标为评判标准。禁止疫苗企业恶意竞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和超出使用范围宣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相关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 |
▲质保期 | 免费送货上门。如中标货物承诺的有效期为12个月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有效期应保证在8个月以上;如中标产品承诺的有效期为18个月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有效期应保证在13个月以上;如中标产品承诺的有效期为24个月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有效期应保证在18个月以上。货物从生产地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符合动物疫苗运输环节质量保障及管理要求。 |
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 1.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要求 (1)凡使用进口佐剂的疫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2021年以来使用进口佐剂的种类、数量以及购买进口佐剂的证明材料(有效购货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并按格式要求提供情况统计表。 ▲(2)1-3分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来连续5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4-6分标投标人必须提供2020年6月份以来连续5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并按要求提供情况统计表。批签发报告时间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日期为准,要求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的批签发报告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备案的批签发报告原件数据不一致的,将视为虚假承诺,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该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产品包装要求:产品外包装、瓶签美观,且瓶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规格、使用说明、贮存条件、生产企业等)。 |
▲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严格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严格执行所承诺的服务条款。按合同规定供货结束后,中标人必须3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履行合同、完成服务条款承诺的相关工作的详细总结材料(必须附具详实的数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1.加强与采购人产品需求对接,做好生产计划安排。 2.疫苗发货及运输环节质量保障要求 (1)中标人从生产地(或疫苗中转仓库)将中标产品运送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保证该产品的运输储存温度符合其现行部颁规程(指农业农村部颁布的规程)规定的储存温度要求。凡未按规定温度条件运输的疫苗,采购人一律拒收。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订单需货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应发疫苗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以及发货时间要求、收货地点等信息,按规定时间和运输质量保障要求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每次发出疫苗时,应填写发货单(格式见附表),详细填写发货单位、承运单位、疫苗名称、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运载工具种类及车牌号、司机及押运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大概行程及到达采购人时间等内容,同时将发货单传真采购人。不按规定要求发货的,采购人一律拒收,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运输动物疫苗,应采取空运的方式快速运送或使用自有专用疫苗冷藏运输车运送。 (5)通过空运运送疫苗的,中标人应将发货、到货时间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方可发货。空运疫苗的冷藏箱应配置有温度自动监控记录设备,冷藏箱内应放置足够数量的专用冰袋,保证疫苗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冰袋内的冰块未融化,以保证疫苗运输过程储存温度符合规定要求。货物延时发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拒绝接收货物,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使用冷藏运输车运送疫苗的,冷藏运输车必须装配有冷链设备移动监控(GPRS监控)系统或温度自动监控记录系统,24小时监控温度变化。疫苗装车时应保证预留足够的冷气循环通道,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苗包装箱、疫苗瓶滑动、碰撞、破裂;运送过程中应派人全程押送,严防日光曝晒。 (7)疫苗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或冷藏车制冷故障时,必须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迅速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疫苗储存温度达到规定要求。应急处置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在疫苗到达时提供给采购人。 3.中标人必须为使用方提供相关知识培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列出符合实际并具有操作性的方案。 4.中标人必须协助使用方开展疫苗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估工作,必要时提供监测试剂(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此项服务),确保免疫达到国家规定的保护水平。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团队(注:该团队可以是中标人设在广西境内的分公司、办事处或技术服务团队,也可委托其他广西本地公司或机构,但必须出示委托协议及后者资质、实力等证明)。疫苗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估工作由采购人统筹安排。 5.中标人必须及时处理免疫应激死亡补偿事宜,补偿标准参照当地畜禽市场价格;投标人必须列出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 6.中标人必须建立动物注射疫苗后出现大面积应激反应的应急处置及补偿机制,列出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 7.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详述一旦出现疫苗质量问题、引发免疫失败或引发疫情的责任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应的损失赔偿方式。 8.投标人必须承诺确保疫苗运输、贮藏、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和使用效果的相关服务内容,并提供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通知7日内,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达,送货时应提前2日通知采购人(含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同)做好接货准备。提前或延期到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交货地点: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14个市及所属的各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在签订合同后另行约定 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 |
供货要求 |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承诺标准和采购人的需求及时供货,不得以缺货、生产线改造、运输延误等任何理由拖延供货或不供货。对拖延供货或不供货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出具不良记录,作为下一年度评标、采购的重要依据。对拖延供货或不供货的中标人,经采购人警告两次以上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
付款条件 | 交货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中标人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中标人自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
▲验收要求 | 1.农业农村部执行批签发的产品,中标人发出的每个批次的货物必须随货附有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批签发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生产厂家的公章,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接受验货。 2.疫苗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疫苗使用单位对温度自动监控记录仪检查并打印疫苗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情况,符合疫苗保存温度要求的,方可进行验收。验收时,由采购人人员对疫苗发货单及疫苗名称、剂型、批准文号、标签、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运输过程冷藏车工作状态及温度记录等内容一一核验,并开箱抽查,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一律拒收: 2.1运输过程无防晒、防破碎措施,温度自动监控记录仪的温度记录无法打印或虽能打印但疫苗运输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 2.2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示的企业名称、疫苗种类、剂型、批准文号、标签、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不符合要求的; 2.3外观检查,产品破损、包装容器破漏或内有异物、凝块、絮状物、霉团,或破乳分层、变色、变质等情况的; 2.4兽药监察机构抽检不合格的; 2.5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3.采购人根据发货清单验收,验收时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人凭双方签字、盖章的发货清单、验收结算单付款。 4.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 |
产品抽检 | 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在疫苗验收入库时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随机抽取样品(在中标人代表现场鉴证情况下),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盲样检验。若供应的产品经检验存在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按“六、质量责任”第2条处理;未达到投标承诺的中标人应立即整改、兑现承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抽检费用由该中标人承担。 |
▲质量责任 | 1.中标人供货产品应是最新或使用最佳原材料生产,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格(包括包装上印刷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等)的产品,并达到采购人提出的其它要求。保证在规定温度、贮藏条件下运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任何质量问题负责。 2.若供应的产品经检验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等质量问题,或变更佐剂的,采购人可立即终止供货合同,将违约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处罚。 3.中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免疫应激反应补偿事宜,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以确保采购人、使用方的权益。 4.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仍然发生疫情的,双方组成调查组查明原因,如确因疫苗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标人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要求”的第“6”点提出要求执行。 5.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要求。 |
合同终止 |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然终止: 1.供货期结束,且履行完所有售后承诺。 2.无法按采购人确定的供货期限供货的。 3.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最终用户不接受中标人的货物。 4.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5.产品批准文号被吊销。 6.财政部门款项不到位。 7.国家政策发生改变。 |
▲其他要求 | 1.提供投标人获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投标相应种类疫苗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3.1-3分标如遇国家和自治区防疫政策调整,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免费更换为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其他疫苗毒株生产的相应疫苗。 4.为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对同一产品采用不同分标的(除2分标和3分标:小反刍疫苗活疫苗外),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分标。若某投标人在同一产品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标综合评分最高,则优先中中标金额最大的分标。不同的产品之间则不受此限制。若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个数少于该产品分标个数时,则按此循环,可累计中标。2分标和3分标:小反刍疫苗活疫苗不受此限制。 |
附表
动物疫苗发货单
发货单位(公章):
发货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货物清单:(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疫苗名称 | 剂型 | 批准文号 | 规格(毫升/头份) | 生产日期/批号 | 有效期 | 数量 (毫升/头份) |
疫苗运输工具:⑴冷藏车 ⑵疫苗运输车 ⑶航空运输 ⑷其它_____________
疫苗冷藏方式:⑴冷藏车 ⑵车载冷藏箱 ⑶冷藏箱配冰袋 ⑷其它__________
计划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预计行驶里程数: 公里(启运时车辆显示里程数: 公里)
发货人: 联系电话(手机):
承运单位: 车牌号:
司机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押运人: 联系电话(手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项目内容 | 编列内容 |
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6.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6.2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7.2 | 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不允许转包/分包 □允许转包/分包 转包/分包内容: 。 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1.4 | 媒体发布渠道 |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 |
11.5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
13.1 |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扫描件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10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10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特定资格:无。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文件组成 |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提供投标人获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投标相应种类疫苗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技术文件组成 | 1.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格式自拟); 4.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8.按采购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要求第(1)、(2)点提供的材料;【第(2)点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1)点如有请提供】 | |
报价文件组成 | 1.投标函;(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格式后附);(如有请提供)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
16.2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设备及服务需求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总和,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1)货物完整报价包括货物税金、疫苗稀释液、运至最终目的地运输、储存、搬运、保险以及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一切费用(包括差旅、培训、疫苗使用效果监测、免疫应激反应处理、死亡畜禽补偿、免疫失败引发疫情时应急处置及确保疫苗质量及使用效果的其它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 ▲(2)为确保产品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牧发〔2021〕2号)规定: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加强疫苗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本部门疫苗采购制度,完善内部管控体系,严格规范疫苗采购活动。疫苗采购应以质量、免疫效果、价格和售后服务等综合指标为评判标准。禁止疫苗企业恶意竞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和超出使用范围宣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相关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 ☑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 |
17.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
18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R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19.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 |
20 | 备份投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
2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无 |
23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25.3(2) | 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25.3(2) |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 资格审查结束前 |
25.3(2) |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政采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 |
25.3(2) |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9.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
29.2 | 允许负偏离项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
30.1 | 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35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递交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验收之日起满1年,期间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够满足业主需求且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经中标人提出申请后退还。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 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 备注: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
36.1 | 签订电子合同携带的材料 | 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 |
38.2.1 | 接收质疑函方式 | 以书面形式 |
38.2.1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3486228 通讯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307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
38.2.1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 | 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 |
38.3.1 | 投诉受理方式 | 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 2.邮寄地址: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7楼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
4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40 | 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 R 以分标(R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40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R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如对应分标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元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40 |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行号:102611011101 |
41.1 | 解释 |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
41.2 | 其他释义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 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依据该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特别说明:
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8.2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
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9.4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
11.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退还手续。
18.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18.2.1。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
19.6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
20.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2.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依法抽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依法抽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2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采购人代表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
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人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1. 结果公告
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
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
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6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7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询问
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
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1.3 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8.2质疑
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8.2.3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2.4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3投诉
38.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扫描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
38.3.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8.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3.5 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并将投诉结果在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38.3.6 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八、验收
39.验收
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其他事项
40.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 200 - 100 )万元 ×1.1%=1.1万元
合计收费= 1.5+1.1= 2.6 (万元)
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 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 额 | |||
合 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验收小组意见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中标或者成交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 项目编号: |
供 应 商 申 请 | 项目名称: |
供 应 商 申 请 |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
采 购 人 意 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注:投标人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货物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第二节 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如有)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及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6)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1)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三节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注:1.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协商决定。
1.价格分,满分30分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
2.产品综合质量、技术性能、综合实力分,满分35分
1)适用于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分标,满分22分
评审时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5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原件扫描件,批签发报告中的指标参数必须清晰,否则,本项第①、②、③项不得分。
①PD50平均值(满分14分):计算2021年以来连续5批次的批签发报告中疫苗的PD50平均值(双组份或三组份疫苗以PD50较低的毒株为准)。PD50平均值≥6.00<8.00得10分,≥8.00<10.00得12分,≥10.00得14分。上述疫苗批签发报告有一个批次及以上PD50值小于6.00,此项不得分。
②抗原成份(满分2分):疫苗中含有根据猪口蹄疫O/ZK93株和O/MYA98毒株合成的抗原多肽,且上述连续5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中每头份疫苗对O/ZK93株和O/MYA98毒株的效力均应至少含6 PD50的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另外,疫苗中还含有根据其他O型猪口蹄疫毒株合成的抗原多肽,且连续5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中每头份疫苗对该毒株的效力均应至少含6 PD50的再得1分。
③粘度(满分3分):计算上述连续5批次的批签发报告粘度的平均值。粘度平均值(单位:cp)<20得3分,≥20<30得2.5分,≥30<100得2分。
④佐剂(满分2分):投标人提供上年度以来进口疫苗佐剂的购买合同和发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且采购数量不少于最小投标标的所需佐剂量的20%(按如下方式推算:若投标标的为1000万毫升,则所需佐剂量的20%约为1吨),得2分;合同和发票均未提供,或者只提供其中一项的,均不得分。
⑤产品规格(满分1分):承诺提供比例不低于30%的最小规格(详见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产品得1分。
2)适用于小反刍疫苗活疫苗分标,满分22分
评审时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5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原件扫描件,批签发报告中的指标参数必须清晰,否则,本项第①、②、③、④、⑤、⑥项不得分。
①小反刍兽疫病毒含量(满分6分):计算5个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中小反刍兽疫病毒含量的平均值。总病毒含量≥103TCID50<103.5TCID50得3分,≥103.5TCID50<104TCID50得4分,≥104TCID50<104.5TCID50得5分,≥104.5TCID500得6分。
②小反刍兽疫病毒中和抗体(满分6分):计算5个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中疫苗接种组小反刍兽疫病毒中和抗体的平均值。中和抗体平均值≥1:10<1:20得2分,≥1:20<1:40得3分,≥1:40<1:80得4分,≥1:80<1:160得5分,≥1:160得6分。
③其他性能(满分2分):根据疫苗说明书和批签发报告,该产品除小反刍兽疫,还能有效预防其他疫病,可以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④外源病毒检测(满分3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外源病毒检测结果,且结果均为阴性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⑤支原体检测(满分2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支原体检测结果,且结果均为阴性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⑥安全检验(满分2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安全检验结果,且结果均为达标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⑦产品规格(满分1分):承诺提供比例不低于30%的最小规格(详见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产品得1分。
3)适用于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分标,满分22分
评审时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5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原件扫描件,批签发报告中的指标参数必须清晰,否则,本项第①、②、③、④项不得分。
①兔体感染量(满分15分):计算5个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中兔体感染量的平均值。兔体感染量平均值≥7500<15000得11分,≥15000<20000得13分,≥20000得15分。上述疫苗批签发报告有一个批次及以上兔体感染量小于7500,此项不得分。
②耐老化试验(满分2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耐老化试验结果,且结果均为合格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③外源病毒检测(满分2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外源病毒检测结果,且结果均为阴性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④支原体检测(满分2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支原体检测结果,且结果均为阴性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⑤产品规格(满分1分):承诺提供比例不低于30%的最小规格(详见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产品得1分。
4)适用于山羊痘活疫苗分标,满分22分。
评审时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5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原件扫描件,批签发报告中的指标参数必须清晰,否则,本项第①、②、③、④项不得分。
①疫苗效力检验(满分6分):计算5个批次疫苗批签发报告中山羊痘病毒含量的平均值。病毒含量≥103.5TCID50<103.8TCID50得4分,≥103.8TCID50<104TCID50得4.5分,≥104TCID50<105TCID50得5分,≥105TCID50得6分。
②安全性检验(满分6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安全性检验结果,且结果均为合格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③外源病毒检测(满分2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外源病毒检测结果,且结果均为阴性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④支原体检测(满分2分):上述5批次批签发报告中均提供有支原体检测结果,且结果均为阴性的得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⑤产品的生产工艺分(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疫苗制造及检验规程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关于生产工艺的描述,采用羊源细胞培养的得5分,采用牛源细胞培养的得3分,采用鸡源细胞或鸡胚培养的得1分,未提供有效说明材料的不得分。
⑥产品规格(满分1分):承诺提供比例不低于30%的最小规格(详见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产品得1分。
(2)综合实力分,满分13分 1)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①生产工艺分(满分2分) 一档1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工艺不够先进。 二档2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工艺很先进(如口蹄疫灭活疫苗采用悬浮培养和低血清或无血清培养技术,禽流感灭活疫苗采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②生产能力及设备分(满分4分) 一档2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不强,生产设备不够先进。 二档4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很强,生产设备很先进。③研发能力分(满分5分):a.2018年以来所投产品或类似产品获得国家级(含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奖励的每项得1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每项得0.5分,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b.所投产品或类似产品(只能是同类口蹄疫疫苗)获一类新兽药证书每项得2分,二类新兽药证书每项得1.5分,三类新兽药证书每项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c.被国家科技部等列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工程中心得2分,被列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中心得0.5分。最高得2分。④质量管理体系分(满分2分):投标人建立有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满足本项目履行需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2)适用小反刍兽疫弱毒活疫苗和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山羊痘活疫苗①生产工艺分(满分2分) 一档1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工艺不够先进。 二档2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工艺很先进(如口蹄疫灭活疫苗采用悬浮培养和低血清或无血清培养技术,禽流感灭活疫苗采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②生产能力及设备分(满分3分)一档1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不强,生产设备不够先进。二档3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很强,生产设备很先进。③研发能力分(满分6分):a.2018年以来所投产品或类似产品获得国家级(含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奖励的得1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每项得0.5分,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b.所投产品或类似产品、生产工艺获国家专利的,每项专利得0.5分。满分1分。c.所投产品或类似产品获一类新兽药证书每项得2分,二类新兽药证书每项得1分,三类新兽药证书每项得0.5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d.被国家科技部等列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工程中心得2分,被列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中心得0.5分。满分2分。④质量管理体系分(满分2分):投标人建立有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满足本项目履行需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3.商务分,满分31分(1)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满分15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前及对采购人:①对接方案、②疫苗运输质量保障方案、③培训、④监测、⑤应激反应处置、⑥疫苗质量问题及免疫失败应急处置、⑦确保疫苗运输、贮藏、使用各环节的质量和使用效果的其他相关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一档(5分):投标人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方案中以上7个方面的内容简单,不够完整、具体。二档(10分):投标人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方案中以上7个方面的内容比较详尽、完整、具体。三档(15分):投标人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方案中以上7个方面的内容很详尽、完整、具体、合理,可行。
(2)履行合同情况及履约能力、市场业绩分(满分16分)
①供货业绩:根据2021年以来,截至本采购文件正式发售之日前一日为止,同类投标产品业绩,提供一个合同得0.5分,同一采购人的多份合同只算一份业绩分(0.5分),满分8分。投标文件提供签订的合同扫描件(要求清晰反映合同主要内容),并提供该合同对应项目的中标或成交公告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的截图(体现网址)。投标人所投产品为2020年以来新获得产品批准文号(老产品到期续证换证除外)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此项得分为所有其他的投标人【未采用2020年以来新获得产品批准文号(老产品到期续证换证除外)的产品】得分的平均分。
②合同履行用户评价意见:根据2021年以来,上述供货业绩的用户对投标人相关产品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的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每有1份合同履行用户评价意见且没有负面评价的,得0.5分(同一采购人出具的用户合同评价意见只计0.5分),满分8分。合同履行用户评价意见用户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为2020年以来新获得产品批准文号(老产品到期续证换证除外)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此项得分为所有其他的投标人【未采用2020年以来新获得产品批准文号(老产品到期续证换证除外)的产品】得分的平均分。
4.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等),满分4分
(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2分。
(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2分。
(三)总得分=1+2+3+4。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节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为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对同一产品采用不同分标的(除2分标和3分标:小反刍疫苗活疫苗外),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分标。若某投标人在同一产品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标综合评分最高,则优先中中标金额最大的分标。不同的产品之间则不受此限制。若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个数少于该产品分标个数时,则按此循环,可累计中标。2分标和3分标:小反刍疫苗活疫苗不受此限制。
第五节 评标报告
(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 购 计 划 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动物疫苗采购(GXZC2022-G1- -KLZB)
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单 价 (元) | 金 额 (元) |
1 | ||||||
大写金额: 元整(¥ .00) |
具体需求详见乙方开标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税收、疫苗稀释液、运至最终目的地运输、储存、搬运、保险以及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一切费用(包括差旅、培训、疫苗使用效果监测、免疫应激反应处理、死亡畜禽补偿、免疫失败引发疫情时应急处置及确保疫苗质量及使用效果的其它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交付
1.接到甲方供货需求通知 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达,送货时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含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同)做好接货准备。提前或延期到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14个市及所属的各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约定详见附表。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五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免费送货上门。如中标货物承诺的有效期为12个月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有效期应保证在8个月以上;如中标产品承诺的有效期为18个月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有效期应保证在13个月以上;如中标产品承诺的有效期为24个月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有效期应保证在18个月以上。货物从生产地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符合动物疫苗运输环节质量保障及管理要求。(自双方代表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此标准的,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如有,可另附合同附件)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条件:交货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货款(无预付款,无质量保证金)。乙方自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2%。
2.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办理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
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详见本合同条款第六条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3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8.具体验收条款详见采购需求的商务条款。
第十二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但必须符合动物疫苗运输环节质量保障及管理要求。
2.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损耗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4.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5.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6.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7.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若有质量保证金,费用从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 若国家调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某个病种不再实施强制免疫,免疫该病的疫苗品种不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则相应分标招标采购的疫苗不再签订采购合同,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执行,停止该疫苗的供货。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各一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 月 日 | 乙方(章) 2022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771-3149845 | 电话: |
电子邮箱:gxacdc@163.com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市大树脚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20-015701040000032 | 账号: |
邮政编码:530001 | 邮政编码: |
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664813901R | 纳税人识别号: |
经办人: 2022年 月 日 |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 保修期责任: | |
4. 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XXXXX(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 |
采购方式: | |
项目编号: | |
所投分标: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地址: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
年 月 日
第二节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
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页码)
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
四、投标资格声明函……………………………………………………………………(页码)
五、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页码)
六、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资格声明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说明:
1.投标人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联合体中,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公章/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手写签名/电子签名)
成员一名称: (公章/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手写签名/电子签名)
成员二名称: (公章/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手写签名/电子签名)
六、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节 商务文件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目录
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
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页码)
四、法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有委托时)…………………………………………………………………………………(页码)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
六、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页码)
七、提供投标人获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投标相应种类疫苗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证明扫描件……………………………………(页码)
八、投标人情况介绍…………………………………………………………(页码)
九、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
十、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帖处(正、反面)法定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帖处(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者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3.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4.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签字或盖章。
附件:
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帖处(正、反面)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帖处(正、反面)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二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二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注:
1.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2.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投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中标记。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提供投标人获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投标相应种类疫苗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情况介绍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人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要求)
附表 :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扫描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在投标文件中页码 |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 金额 (万元) | 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注:投标人可参照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扫描件和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并注明所在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页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节 技术文件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目录
一、技术偏离表……………………………………………………………(页码)
二、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
三、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如有要求)…………………………………(页码)
四、产品出产标准及质量检测报告(如有要求)……………………………(页码)
五、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要求)………………………………………(页码)
六、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要求)…………………………(页码)
七、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页码)
八、按采购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要求第(1)、(2)点提供的材料……(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一、技术需求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所投分标: 分标
项号 | 标的的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所投分标: 分标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参照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优惠条件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按采购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材料要求第(1)、(2)点提供的材料;第(2)点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进口佐剂购买情况统计表(此表请按分标附在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前面)
标项: 分标
序号 | 进口佐剂名称 | 数量 | 证明材料页码 | 备注 |
注:凡使用进口佐剂的疫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2021年以来疫苗的产量(提供相关依据证明产量)、使用进口佐剂的种类、数量以及购买进口佐剂的证明材料
(2)2021年以来连续5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指标情况统计表(此表请按分标附在批签发报告前面)
适用1分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批签发报告1 | 批签发报告2 | 批签发报告3 | 批签发报告4 | 批签发报告5 | 平均值 |
1 | PD50 | ||||||
2 | 抗原成份 | ||||||
3 | 粘度 |
适用2-3分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批签发报告1 | 批签发报告2 | 批签发报告3 | 批签发报告4 | 批签发报告5 | 平均值 |
1 | 病毒含量 | ||||||
2 | 病毒中和抗体 | ||||||
3 | 其他性能 | ||||||
4 | 外源病毒检测 | ||||||
5 | 支原体检测 | ||||||
6 | 安全检验 |
适用4-5分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批签发报告1 | 批签发报告2 | 批签发报告3 | 批签发报告4 | 批签发报告5 | 平均值 |
1 | 兔体感染量 | ||||||
2 | 耐老化试验 | ||||||
3 | 外源病毒检测 | ||||||
4 | 支原体检测 |
适用6分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批签发报告1 | 批签发报告2 | 批签发报告3 | 批签发报告4 | 批签发报告5 | 平均值 |
1 | 外源病毒检测 | ||||||
2 | 支原体检测 |
注:如技术指标没有数值的,填写批签发报告中的文字表述比如合格、阴性(平均值则留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节 报价文件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页码)
二、开标一览表…………………………………………………(页码)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
投标人名称:
分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品品牌、生产厂家、产地 | 规格型号 | 详细参数配置 | 单位(万毫升或万头份)① | 单价(元/万毫升或万头份)② | 投标报价 ③=①×② |
1 | |||||||
2 | |||||||
…… | |||||||
分标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 | |||||||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通知 日内,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达,送货时应提前 日通知采购人(含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同)做好接货准备。提前或延期到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质保期:免费送货上门。货物承诺的有效期为 个月,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有效期保证在 个月以上。货物从生产地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符合动物疫苗运输环节质量保障及管理要求。 |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 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本表内容均不能涂改,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型号等要求等予以公示。
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七章 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
第一节 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二节 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TECSN
天康生物投标文件
第三章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动物疫苗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小反鱼疫苗活疫苗,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0
人,营业收入为1198680.894423万元,资产总额为1572929.35859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T天康生新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天
日期:2022年05月26
801000138
6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中心、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动物疫苗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猪癌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属于生物制药(招标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华信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9
人,营业收入为1592.83万元,资产总额为3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军生物科技
农威
汤科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北京省农
有限公司
日期:202年526月
10
4042115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
西丽诚东生物股份有限公司GXZC2022-G1-000955-KLZB报价文件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的动物疫苗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猪痘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广西丽诚东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121人,营业收入为3052.17万元,资产总额为41427.38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东生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桃
诚东物股限公司
日期:20105
面
广西南宁市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41号服务热线:0771-6015910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中心、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动物疫苗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山羊痘活疫苗,属于生物制药(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
商为北京华信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1592.83
万元,资产总额为3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生物科技
衣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北信农威生支有限公司物种
华
日期:离22月26
101
0
1042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
5
TECON
天康生物投标文件
第三章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动物疫苗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猪口蹄疫0型合成肽疫苗,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500人,营业收入为1198680.894423万元,资产总额为1572929.358591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欢天康生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司
日期:2022年05月
001080138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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