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绩溪县扬溪源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78.7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gc-gk-2022057
预算金额878.75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3-2335919
招标代理机构绩溪徽信会计师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0563-816226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

招标代理

名称:绩溪徽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三楼

工程名称

绩溪县扬溪源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JXX-GC-GK-2022057

开标时间

20221019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金海迪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绩溪县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39号鲲鹏国际广场2号楼101室、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埠头上农贸市场三楼

投标报价:8787539.27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9

项目负责人:傅振扬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10128764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联合体: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1涡阳县黑臭水整治及污水处理 PPP 项目智慧水务管理系统项目;2、定远县 2020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3、临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定远县 2020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其他:技术负责人业绩:定远县 2020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浙江滴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475 2 1106 宣城市绩溪县西区金川路2

投标报价:8822045.00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1.3

项目负责人:陈武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20062080815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联合体: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1仙居县盂溪水库工程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2、浙江省嘉兴市钱塘江海塘南排盐官下河站闸大修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

项目负责人业绩:浙江省嘉兴市钱塘江海塘南排盐官下河站闸大修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

其他:技术负责人业绩:浙江省嘉兴市钱塘江海塘南排盐官下河站闸大修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鹏山路7

投标报价:8761927.00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1.1

项目负责人:刘金宝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132201520150580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1灌云县伊云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自动化、水质预警自动检测等设备采购与安装;2、海安县 2016 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高新区农田水利信息化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海安县 2016 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高新区农田水利信息化工程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21019-2022102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23359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816226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监督部门(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5800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绩溪县扬溪源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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